2020年11月8日,高速五支队三大队民警现场查获一起无证驾驶机动车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高速五支队三大队民警薛福贵、贾晓华于大营收费站查处交通违法时,发现一辆黑色大众牌轿车形迹可疑,民警准备上前指挥该车靠边停车检查时,该车仍继续前冲,后民警将该车截停至收费车道内。例行检查时,该车驾驶员王某支支吾吾,并出示不了驾驶证,民警遂将该驾驶人带回单位核查信息。
经民警耐心询问及公安网核查发现,该车从阳泉出发准备前往代县,一路上均是该车车辆所有人牛某驾驶,行驶至大营服务区时,牛某声称自己肚子疼,以为王某有驾驶证,遂让王某驾车。而王某正在驾考中,科目三仍未通过,出于侥幸心理,才驾车上了高速。民警对王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对其作出相应的处罚。
高速交警提示:无证驾驶属于严重道路交通违法,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未取得驾驶证仍驾驶机动车的,将处以2000元罚款,并可以处15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