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个月的养老金"失而复得"

2020-11-18 20:40:02 作者: 30个月的养

借助检索到的类案裁判,吕萍又向两级法院的法官打去了咨询电话,得到了目前法院的审判思路明确为从退休次月起支付养老金的答复。

为了更加全面、清晰地掌握领取养老金的相关规定,吕萍和助理决定向北京市政府立法部门进行咨询。立法部门的工作人员支持了他们的判断: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应当从2013年5月起支付养老金。这让吕萍和助理的信心大增。

考虑到涉及区政府行政复议问题,吕萍与区政府复议部门进行了沟通,得到的反馈是,目前复议标准与法院审理标准一致,并表示愿意协助检察机关协调解决该案。

有了立法、司法、行政执法三个单位的支持,让吕萍他们彻底有了底气——应该为王丽补上这笔养老金。

因为区人社局坚持称自己是执行市人社局确定的标准,他们没法决定为王丽补发养老金。吕萍带着助理开始找市人社局沟通情况。

“在这里,还上演了一次上门堵人”。吕萍笑着告诉记者,“他们工作繁忙,我们需要更加主动一些。”她觉得电话沟通效果有限,便决定带着助理亲自去市人社局沟通。吕萍结合社会保险法立法精神、相关咨询意见、裁判案例,口头提出了重新核准、补发王丽养老金的建议。

“他们认可了我们的意见,同意协助检察机关做工作,督促区人社局处理。”吕萍告诉记者,谈话的过程很顺畅。

一系列工作做好后,吕萍把区人社局委托代理人、王丽都找来,对王丽起诉超期的问题进行了释法说理,引导其与人社局协调解决。区人社局代理人当场表示,对王丽养老保险待遇重新核准,尽快办理。王丽认可检察院的工作,当场撤回监督申请。不久后,补发的11.7万余元养老金到账。这起长达6年的养老保险待遇纠纷案终于化解。

走出检察院的那天,正是秋高气爽,丰收的季节。王丽整个人也是轻松的,退休后的正常生活已经在向她招手。

据悉,2020年2月14日,王丽以新的核准表为据,又获补发军转干部退休补助金2万余元。

采访后记

北京市检察院第三分院七层东侧走廊尽头的房间,是吕萍和助理的办公场所。不大的房间内,挂着不少锦旗,其中就有王丽送来的——“为共产党旗增光,为法治建设护航”。吕萍和助理桌上各摆放着一个荣誉牌,也是王丽送的。

采访过程中,我曾问过检察官吕萍,是什么让她愿意和助理在酷暑中,奔走于各个部门,寻求一个解决方案?她当时的回答没有丝毫犹豫:“最高检领导多次强调,办案要讲究法理情、要求极致。很多法院裁判都没问题,但案件当事人就是不认可、不满意,新时代人民群众的法治需求越来越高,这就对司法机关办案提出了更高要求。我们既要符合程序规定,也要体现实体公正;既要符合法律制度的原义,也要符合人民群众朴素的公平正义观。这就要求我们下更多功夫去思考和研究。王丽的诉求合理合法,我们应该去给她解决这个问题。”

当然,吕萍也坦言,老人和退役军人这双重身份,让她也在办理该案的时候更多了一份特殊的感情。“老人无儿无女,养老金是晚年的唯一保障,我想在合理合法的情况下,让她得到应拿的养老金。”

“案结事不了”,当事人可能会不断上访,影响群众的获得感与社会和谐稳定;行政诉讼“程序空转”,会增加当事人诉讼成本,耗费司法资源。在行政检察环节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让人民群众通过行政诉讼监督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对做实行政检察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