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布了莆田一培训机构男老师朱某某猥亵多名女童的案件,该老师上诉后经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朱某某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二、禁止被告人朱某某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五年内从事教育相关职业。
在培训机构教书法 抚摸女童隐私部位
据了解,朱某某,男,1964年出生于福建省莆田市,汉族,大学文化,教师,住所地荔城区,因涉嫌犯猥亵儿童罪,于2019年11月10日被拘留,同年12月18日被逮捕。
在荔城区某地,有人办了一家培训机构,培训机构主要培训书法和素描,于2019年2月份开始营业。该机构大概有40来个学生,两个老师。朱某某是其中的书法老师。
检察机关指控,自2019年9月至同年11月期间,被告人朱某某在培训机构任书法教师, 利用教学便利,以指导书法为由在培训机构内多次对被害人蔡某某(女,12周岁)、郑某某(女,10周岁)、郑某某2(女,8周岁)实施摸脸部、背部、胸部及下体等猥亵行为。
被害人蔡某某述称,其于每周六下午到这个机构学习两个小时的书法,座位是在最后一排。
2019年11月2日下午其在该培训机构学书法的时候, 书法老师走到其背后,假装给其指导书法,用手抚摸其脸、后背和胸部;
2019年11月9日下午培训时,书法老师又是走到其背后,假装指导其写字,用手摸其脸和后背,之后下课在走廊休息时,书法老师走过来突然用双手抱紧自己,其马上就挣扎了,然后他看自己挣扎就放手了,其就赶紧跑开。
11月9日下午,蔡某某把被老师乱摸的事情跟同桌郑某某说了,郑某某说她也被这个老师摸过,且当天其还看到书法老师直接用手去捏她的脸,还一直摸她的后背,郑某某就一直躲闪,老师看她有反抗就走开了。
朱某某辨称是无意的 法院驳回维持原判
被告人朱某某辨称其没有抚摸及触碰书法培训班小女孩的隐私部位, 可能教学的时候会大意碰到,但是其没有去碰她们的隐私部位。
朱某某上诉称:因三名被害人违反课堂纪律,其曾对她们罚站及严厉批评,令她们怀恨在心,故陷害其实施猥亵,她们有陷害其的动机和理由,其没有实施猥亵行为。
法院认为,上述证据除被告人朱某某关于其没有对被害人实施猥亵行为的辩解得不到相关证据印证,不予采信外,其余证据均经原审庭审举证、质证,予以确认。
原判认为,被告人朱某某为满足个人私欲,在培训教室之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女童,其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被告人朱某某作为对被害人系负有特殊职责的培训机构教师,在公共场所当众对多名儿童(其中包含不满十二周岁儿童2名)多次实施猥亵犯罪,该行为严重侵害被害人的人身权利,社会危害性大,主观恶性大,故应予从重处罚。
经审理查明,原判认定上诉人朱某某犯猥亵儿童罪的事实清楚。
莆田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维持一审作出的判决:
一、被告人朱某某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二、禁止被告人朱某某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五年内从事教育相关职业。
来源 :海峡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