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某某未孕被虐致死:家暴岂是家务事?

2020-11-20 19:19:34 作者: 方某某未孕被

年仅22岁的山东德州女子方某某死了。

对于死因,官方给出的鉴定结论是,在营养不良的基础上受到多次钝性外力作用导致全身大面积软组织挫伤死亡。通俗来讲,就是虐待致死。

据媒体公开报道和当地法院判决书,公婆、丈夫虐待方某某的手段包括“饿”“打”“站”:饿,一天只让方某某吃一顿或两顿饭,致使其体重从160多斤骤降至60多斤;打,用长棍反复抽打,或是拽其肩膀致其头部、膝盖和手磕到地面;站,每次打完方某某,公公都会让其在院子里罚站,一站就是半个多小时。

这一切恶行的起因,竟然只是方某某没有怀孕。

山东德州禹城市张庄镇张庄村,方某某夫家大门紧闭。图源:澎湃新闻

方某某的悲剧是家庭暴力的一个缩影。

全国妇联的一项调查显示,2.7亿个中国家庭中,有30%存在家庭暴力。其中,16%的女性承认遭受过配偶的暴力,14.4%的男性承认打过自己的配偶。每年约40万个解体家庭中,有25%可归因于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的方式,除了传统的身体暴力行为、精神暴力行为、性暴力行为、财产暴力行为外,还有新兴的同居环境下的暴力行为、非亲属抚养(寄养)环境下对儿童的暴力行为、目睹家暴过程儿童遭受的暴力行为等。

花样百出的家庭暴力,远远不是某些人理解的“床头打架床尾和”那么简单。研究发现,家庭暴力会让受害者的人格尊严、身心健康受到侵害,情形严重者甚至会危及生命。此外,家庭暴力破坏家庭和谐,影响家庭幼年成员成长,也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

遗憾的是,尽管“反家庭暴力”近年来被社会各方广泛倡导,有关立法也不断健全,但囿于传统观念,不少人仍将家庭视作“法外之地”:一个人打另一个人是犯罪,一个人殴打自己的伴侣则多被认定为“家庭纠纷”,家庭内部的犯罪事实,往往在有意无意间被忽视。

全国妇联数据显示,在中国,每7.4秒就有一位女性被家暴,平均遭受家暴35次才会报警;另据世卫组织2017年数据,全球1/3的女性遭受过身体或性暴力,仅有不到10%的女性报警。

任职于全国首家反家暴女警官工作室的陈怡警官给岛叔讲过一个案例:“有对小夫妻吵架,男方动了手,女方报了案,最后双双被叫到派出所。做完笔录后,民警问女方是否需要给男方出一份告诫书,女方犹豫了。当时两边的父母都在,女方还没说话,她的父母先开了口:‘这种事情还要闹到派出所?洋相都出尽了,我们的面子也丢光了。’”

方某某一案中,女方家属由于长期见不到人,很早就怀疑方某某被软禁,谁知报警后,警方却认为“二人是合法夫妻,不存在绑票、软禁”,未予及时处理。

结果,惨剧发生。

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通报(图源:德州中院)

有个说法是:家暴只有0次和N次。

在湖北反家暴公益组织“万家无暴”发起人万飞看来,这句话是有前提的:“没有外界干预,家暴会持续发生,但及早干预,结果却可能完全不同。”

在中国,与家暴相关的法律法规已有不少:2016年施行的《反家庭暴力法》,是中国向家庭暴力说“不”的一次里程碑式立法;此外,《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大量涉及反家庭暴力的内容,《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涉及家庭暴力婚姻案件审理指南》等实施意见也在近年陆续出台。

在法律框架下,究竟该怎样干预家暴?岛叔觉得,公权力的及时介入是制止家暴的最有效方法。受害者被家暴后应尽快报警,让警方及时调查取证,既保护自身安全,也为暴力事件留下证据,避免事后口说无凭、施暴者肆无忌惮的结局。

比如《反家庭暴力法》就明确规定,“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而“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出具告诫书”。

 1/2    1 2 下一页 尾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