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有人出租、出售
闲置的银行卡
就能赚到300元
还有人出售手机卡
轻松赚到100元
天上掉馅饼,你心动了吗?
小心!!!
这不是“馅饼”,而是“陷阱”!
自10月全国“断卡”行动启动后,建宁县公安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掀起打击整治高潮,办案民警先后赶赴北京、浙江、深圳等地,抓获犯罪嫌疑人13名。
经查,13名犯罪嫌疑人均是以出售、出租等方式,为实施诈骗的犯罪嫌疑人提供银行卡、电话卡。个别犯罪嫌疑人在被抓获后,竟还以为自己只不过是提供银行卡、电话卡给他人使用而已,并未触犯法律!
案例1
今年5月,漳州市黄某在某短视频平台上看到一条“想赚钱就拨打XX电话”的评论留言,遂拨打该电话。对方自称是某贸易公司工作人员,想让黄某提供银行卡用以公司走账,并承诺按月支付报酬。黄某刚好有闲置的银行卡,听到对方说可以赚钱便心动了。之后,黄某与妻子侯某将数张银行卡以及新办理的两张电话卡出租给对方使用。黄某、侯某提供的电话卡、银行卡均被用以实施诈骗,10月27日,建宁县公安局民警在漳州将其夫妻二人抓获。
而让民警意想不到的是,侯某还是某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民警找上门后,侯某竟然还理直气壮的质问民警:“为什么不能把银行卡给别人用?我凭本事赚钱,你们为什么抓我!”
案例2
今年3月份,建宁县里心镇的苏某(女)在某短视频平台看到一条租用银行卡的信息,于是便和对方联系。对方称想租用苏某银行卡用以网站走账,并且将给予每张银行卡500元报酬。苏某将自己一张闲置的银行卡账户及密码告知对方后,又将银行卡寄送给对方,没多久便收到了对方转来的500元报酬。确定有利可图后,苏某之后又提供给对方7张银行卡,再次获利3500元。苏某提供的8张银行卡,均被对方用以诈骗收款。
案例3
今年8月,北京市杨某通过微信认识一陌生男子,对方称其在美国做生意,让杨某提供银行卡给自己用以生意转账,并承诺给予报酬。之后杨某提供给对方数张银行卡,均被用以实施诈骗。经查,杨某银行卡涉案资金达20余万元,期间杨某非法获利3000余元。
上述案例中犯罪嫌疑人涉嫌诈骗罪,均已被建宁县公安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切勿为了蝇头小利
不惜牺牲自己的信用
办理电话卡、银行卡贩卖
最后被法律惩处或者信用惩戒
来源:平安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