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为了钱
会做些不择手段的事
这起案件中的嫌疑人
就因为想得到商家的赔偿
竟使出了“苦肉计”
把自己身上抓得鲜血淋漓...
住酒店获赔偿 成了他的“财路”
据了解,男子王某某今年上半年入住一家酒店时,偶然间因为被虫子咬伤,获得了店方的赔偿。
原本事情处理完就过去了,可是王某某却因此觉得这个获取赔偿的方式是个能快速来钱的“好路子”,动起了歪脑筋。
王某指出酒店环境不卫生不清洁
从那之后,他多次在江浙沪等地入住酒店,故意制造被虫子咬伤的事故,多次得到店家的赔偿。在这过程中,他还越做越顺手,欲罢不能。
不惜使出“苦肉计”
王某某在他自己开拓的“财路”上越走越远,先后9次以相同手法,“碰瓷”店家。而多数情况下,酒店方面都选择息事宁人,赔偿费用也给得很快。但最后王某某“翻了船”,一家被他讹上的酒店认为事有蹊跷,报了警。
那么在整个过程中,王某某是以什么样的手段“成功”这么多次呢?
第一,住进酒店客房之后,打开窗户,想办法让外面的虫子进入房间,然后制造被咬伤的场面。
第二,王某某从网上购买了一些体型相对比较大的昆虫,比如天牛等,偷偷带到酒店客房,随后“栽赃”给店方,称是在客房的床上或是房间内其他地方发现的,指责对方环境不卫生、不清洁。
第三,最令人震惊的是,王某某为了让被咬伤的效果逼真,竟不惜把自己身体抓得鲜血淋漓。原来,他的第一次遭遇意外事故,被虫子咬伤后,就没有让伤口痊愈过。只要伤口快愈合了,他就把它抓烂,久而久之,伤口还发了炎。
涉案金额达敲诈勒索罪起刑标准
案发后,王某某被警方抓获。
据了解,王某某今年35岁,安徽来沪。检察院检察官介绍,今年5月开始,王某某多次将天牛、蚊子、臭虫等带进酒店房间。在入住酒店期间,自导自演,将自己抓伤出血后,向酒店索赔。
他还多次拨打12345进行消费者热线的投诉,投诉的主要内容是他发现酒店环境不清洁、不卫生,造成了他在入住期间被虫咬,导致身体受到伤害。
宝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夏陈婷:
经过认定,王某某先后9次以这样的方式入住酒店,索赔金额从500元到8000元不等,那么9次当中,可能也有店家因为不予理会王某某的需求,使得他犯罪未遂,但是总体的金额经过累计计算,达到了人民币1.5万元。
王某某索赔的收据
检察官表示,王某某的涉案金额达到了我国刑法规定的敲诈勒索罪的起刑标准,构成了敲诈勒索罪。
法院作出公开判决
调查中,王某某的案底也被查出:2006年,他因犯抢劫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于2014年5月刑满释放。
检察官介绍案情
近期,法院对王某某敲诈勒索一案进行了公开判决,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并处罚金15000元。
这个案子实际上也是给了商家一些提醒,首先自身经营要规范,要过得硬,其次一旦遇到有类似敲诈或者诈骗的情形,第一时间保留证据,及时报警,而不是选择私了,以免被一些不法分子钻了空子,造成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