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快报 【11月25日起江西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停止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1月23日,记者从江西省人社厅获悉,自11月25日起,江西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停止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为做好全省事业单位改革试点有关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跨层级整合工作,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我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管辖范围的通知》(赣人社字〔2020〕367号)要求,经研究决定,自11月25日起,江西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停止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江西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原管辖的案件已按地域管辖原则进行调整,请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密切关注相关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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