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这辆车让人“大开眼界”,罚款2200元,记18分

2020-11-25 04:38:40 作者: 漯河这辆车让

11月22日15时25分

市交通管理支队示范区大队接缉查布控预警

前方一辆报废车正在通过,请拦截!

接到预警后

民警立即拦停了该车辆

经核查后民警发现

该车不仅悬挂了两幅车牌(外面的为报废车车牌)

且该车辆

核载7人,实载9人,超员2人。

示范区大队依据相关法律规定

对该车驾驶人

驾驶证记18分,罚款2200元

目前

涉案车辆已被暂扣

相关法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6条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