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系你的切身安全!这些容易被忽视的危险,你了解吗?

2020-11-26 03:20:14 作者: 关系你的切身

今年12月2日是第九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是“知危险会避险、安全文明出行”。

在我们日常交通出行当中

都有哪些危险?

又该如何避险呢?

发生事故未放警示牌 引发三车连环撞

11月18日下午,一辆蓝色轿车行驶到沪陕高速江都段时,突然失控撞上中央护栏。事故导致车辆右后轮爆胎,停在第一车道和第二车道中间,无法动弹。事故发生后,司机王某立即报警,由于车上没有三角警示牌,她便打开双闪,提醒过往车辆。

没想到,等待救援时,后方两辆车避让不及撞了上来。民警赶到现场后,立即设置路障,疏导交通,并对事故原因展开调查。

交警提醒

滥用远光灯晃眼 老人过马路被撞倒

近期,南通市民王先生驾驶一辆白色SUV由北向南行驶至高新区河滨路地段时,由于对向的车辆开着远光灯,王某视线受到影响,将老人撞飞出去。

所幸事故发生后,驾驶人王某第一时间下车,将老人送往医院,目前已无大碍。

在该起事故中,驾驶人王某对路面动态观察不够,遇情况未能按照操作规范确保安全驾驶,是导致事故的主要原因。而驾驶人曹某未按规定使用远光灯的行为也是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交警部门认定:王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曹某负事故的次要责任。

交警提醒

路边开车门惹祸 电动自行车遭遇“开门杀”

10月30日下午,在苏州高新区横塘镇金屋路靠近文化路段,一辆黑色suv靠边停车下客时,后排乘客疏于观察打开右侧车门,直接撞倒了正常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在民警的询问过程中,当事人表示,事故发生时自己后脑勺撞到了路面,所幸当事人带了头盔并无大碍。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最终机动车方承担全部责任。

交警提醒

除此以外,在日常生活中

容易被我们忽视的安全风险还有哪些呢?

知危险会避险

安全文明出行

来源 | 江苏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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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