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一男子醉酒后借口上厕所,入室侵犯女性朋友,犯强奸罪被公诉

2020-11-26 02:43:06 作者: 广东一男子醉

我们都知道有很多事情都是国家法律严令禁止的。可是,总有一些人凭借自己法律意识淡薄为借口,做着一些违反法律的事情。就比如算酒后乱性这样的行为,不仅有着极其恶劣的影响,对女性也是极其不尊重,严重违反了我国的法律法规,更不应该存在侥幸心理。

近日有这样的一件事情引起大家的关注,广东一名男子喝醉酒之后,以上厕所为借口,闯入一位女子房间并侵犯了她。

中国检察网在2020年11月23日公布了一份起诉书。这份起诉书中的内容,就是男子喝醉酒后,凭借上厕所为借口,闯入女子卧室,进行性侵犯,女子醒来逃离现场后,把醉酒男子给起诉了。从公诉书中我们能了解到,犯罪嫌疑人刘某某是一名中专生,文化程度也不是很高,年龄只有26岁,是广东省普宁人,目前居住在广东深圳。

被害人杨某某在2020年5月30日与数名朋友一起相约深圳市某个KTV里,进行唱歌还点了酒来助兴。在5月31日凌晨两点时,被告人刘某某来到这个包厢内。随后与杨某某还有其他朋友喝起了酒。一直喝到凌晨五点左右,杨某某和刘某某商议一块去准备吃点宵夜,两人非常善于交谈,两个小时很快就过去了。到了早晨7点左右,受害人杨某某准备回自己开的酒店休息。这个时候,男子表示要送女子回住所,随后男子又表示想借一下女子家的厕所,女子听到后没多想,就同意了。于是两人一块来到酒店住所,进入房间,女子感觉非常累,就躺在床上睡着了, 男子看见女子睡觉的样子好可爱,于是就把自己的衣服脱下,和这位女子发生了性关系,女子在这种突如其来的情况下被吓醒,看见杨某某对她做的行为十分恐慌,选择了一个好的时机离开房间,随后报了警。

当地的民警接到消息后,立刻调查此事,在当天下午三点左右的时候,民警将男子成功抓获。经过当地民警进一步调查,确定了他的犯罪事实,之后与2020年8月11日将此案交于检察院审查起诉。

经过审查,被告人杨某某无视法律,强行与刘某某发生性关系,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法律规定,按照强奸罪追究杨某某的法律责任。检察院以此罪名提起公诉。

网友表示:女孩子一定要保护好自己,不要轻易相信任何人,学会使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身安全。提高自身素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保护自己的自尊,提高自律能力、提高自强意识,增强辨别是非的能力,拒绝各种不良行为的发生,讲法律牢记于心,不要无视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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