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为了做好民法典实施前的相关准备,江苏正在开展民法典涉及法规的专项清理工作,在列入修改的6件地方性法规中,《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修改幅度较大,涉及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物业费催缴等方面。
【加装电梯门槛拟降低 “双半数”业主同意即可】
在老旧小区的适老化改造中,加装电梯的需求很大,但依据现有规定,单元楼加装电梯的表决门槛较高,需经本幢或本单元房屋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而《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在参照民法典的规定后,将参与表决且同意的业主比例降低到了二分之一。南京市物业服务指导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样的调整将加大老旧小区电梯加装的成功率。
南京市物业服务指导中心工程管理科副科长刘宁介绍,自2016年以来,南京有申请2000多部电梯加装的办事流程,但是只有1000多部加装成功,还有40%到50%之间没有走规划许可,主要原因还是在于业主之间的沟通比较困难。主要问题集中在一楼二楼的业主不同意。但是如果把加装电梯同意的人数降低到二分之一,通过率可能会提高到70%到80%之间。
【物业被赋权执行政府应急处置和管理措施】
草案还结合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规定物业应当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比如测量体温、登记、对外来人员进行排查等,业主也要予以配合。这一变化有利于厘清疫情防控中的权责,化解纠纷。
南京市物业服务指导中心行业监管科科长张汛石说,第一就是确认了物业服务企业在社会治理中间基础性的作用,不再是业主单方面购买的服务消费品,同时具备了一定的社会管理职能。第二,通过立法,明确了物业企业的职责,对广大居民来讲,更容易达成社会管理目标。
【催交物业费 不得停水拉电断气】
此外,草案还增设了一个条款:物业服务企业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张汛石告诉记者,通过行业不断的自身提升和净化,物业断水断电的现象在南京情况不多。催缴物业费也很简单,有以下几个途径:第一口头告知、第二上门或书面告知、第三正常通过司法途径。
目前《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还在审议中,审议通过后,全省各地区也将对相关条例做相应修改。
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李璇 史斌燕 编辑/胡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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