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负责开车的,正是本案死者翁德祥。
死者翁德祥生前照片
据警方出警记录显示,上迳派出所曾于2020年2月22日上午9时40分左右,接到报警,报警人称上迳镇蟹屿村有人发生纠纷,在接警后,民警刘昌枫出警,并于10点20分左右到达现场。
然而,在民警下车寻找报案人时,却在附近鱼塘发现了翁德祥的遗体。
随后,上迳派出所的值班民警通知了福清市刑警大队。
据庭审显示,吴际恩于当晚21时许前往公安局投案,并供述了自己杀害翁德祥的经过。
2020年10月13日,该案件在福清市人民法院完成了一审。
如今案件尚未判决,但翁德祥的家属,却提出了新的意见,翁德祥妻子江女士表示,在这起案件中,上迳派出所所长也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2月20日,就在案发前两天,我丈夫公司的领导,就曾打电话给上迳派出所的所长,告诉他22号公司要派人去收回养殖区,想要让他派人维持一下秩序,但他根本没管。他作为公安机关的领导,这是严重失职的。”江女士的说法,也得到了融江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吓才的证实,王吓才表示,自己确实曾于2月20日当天打电话给时任上迳派出所所长的郑长坤,“当时我和他说,吴际恩之前就曾威胁过要杀死我们的员工,想要他们派出所出面保证大家的安全,结果他和我说,因为疫情原因没办法出警。”
11月25日,翁德祥家属向郑长坤提出了民事诉讼,要求其对翁德祥的遇害作出民事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