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人获刑!一“90后”恶势力犯罪团伙覆灭

2020-12-22 19:17:43 作者: 9人获刑!一

赵磊见此,在歌厅二楼阳台不敢下楼,并将歌厅大门紧闭,“小飞”在楼下谩骂赵磊,后又指派别人,持镐把、消防斧、钢管,将歌厅大门砸坏。过后,“小飞”的父亲补偿赵某丢失1200元,两边达到宽和。

“我便是猎奇,往包房里看了一眼,没想到会惹祸上身。”二零一八年8月5日晚22时许,李明(化名)与朋友来萨尔图区一家歌厅歌唱,歌唱结束后,几人要下楼时,李明看见电梯口旁的包房内,有女子在陪唱,就猎奇往里瞅了一眼。

没想到马上从包房里出来一名男人谩骂李明,李明也骂了对方。成果不久后从包房里出来四五个人,对李明一顿猛打,而这伙人正是“小飞”的恶势力团伙。

后有人报警,两边停手脱离。同年8月底,一名自称是当晚打架男人的父亲的人,找到李明补偿了一万元,并签署了体谅书。

一时间里,在“小飞”的保护下,团伙里的其他成员,也都很“蛮横”,不计后果,说打就打,并经常持械寻衅滋事。

二零一八年1月21日清晨3时许,有两位客人(另案处理),在萨尔图区春风新村经六街歌厅喝酒歌唱期间,经过歌厅找因由“小飞”管控的两名有偿随侍女张丽(另案处理)、刘丹(另案处理)进行陪唱。

后其间一位客人,因小事与随侍女刘丹产生口角,继而彼此厮打。刘丹经过电话找来“小飞”的手下“大山”(另案处理),大山又叫来几个人,将两名客人一顿殴伤。过后,两位客人补偿给这伙人6000元钱,洽谈处理了此事。

他们为非作恶,欺压大众,打乱社会生活次序,构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多行不义必自毙!二零一九年十月19日“小飞”被公安机关捕获,直到二零二零年8月18日,其他成员相继被捕,其间李某系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9名被告人遭到严惩

审庭中,公诉机关指控,以自称“飞哥”为首构成较为固定的团伙,经过向萨尔图区春风新村经六街一带歌厅,供给有偿随侍服务的不合法活动获取暴利,并以要挟、恫吓、暴力等不合法手法架空“竞赛”,哄抬随侍“价格”,任意殴伤歌厅业主及顾客。

该团伙经常在深夜流窜于大庆市萨尔图区春风新村一带各饭馆、网吧、超市、烧烤店、歌厅、酒吧等公共场所,屡次施行持消防斧、砍刀、木棍、铁链等凶器随意殴伤包含女人、未成年在内10余次40余人,屡次成心破坏资产,打砸别人机动车辆,数次打砸别人运营的歌厅、饭馆、超市等违法违法活动,严峻打乱了当地社会治安次序,构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另查明,被告人杜某除曾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外,还于二零一八年4月犯聚众斗殴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二零二零年8月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零十个月,并处分金人民币一万元。被告人张某除曾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和劳动教养外,还于2014年9月因犯成心伤害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因犯寻衅滋事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十个月。

十二月十日,大庆市高新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将“小飞”、姜某等9人涉恶势力团伙寻衅滋事案向高新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庭审过程中,“小飞”及姜某等9名被告人当庭表明认罪认罚。

经大庆市高新区人民法院审理以为,被告人“小飞”、姜某、徐某、李某等9人屡次在公共场所持械随意殴伤别人,情节恶劣,各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应予惩办。

本案系共同违法,被告人陈某、郑某曾因成心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在惩罚履行结束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惩罚之罪,系累犯,依法应从重处分。杜某、张某、郑某曾因成心违法被刑事处分,酌情从重处分。

被告人李某揭露别人违法行为,经查验事实系建功,依法从轻处分,且其还主动投案,并照实供述自己违法事实,系自首,其他8名被告人归案后也照实供述自己的违法事实,系率直,依法对上述各被告人从轻处分。“小飞”、郑某、陈某补偿被害人丢失,酌情从轻处分。9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从宽处理。张某、杜某在判定宣告后,惩罚履行结束前发现有本案寻衅滋事罪没有判定,归于漏罪,应数罪并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