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扶摔倒老人反被诬肇事逃逸,事发地监控还原真相

2020-12-23 23:55:15 作者: 女子扶摔倒老

近来,一名女子在驾车途中偶遇一位92岁的白叟晕倒在地,她下车和后边一辆车的驾驶员一同将白叟扶起。不料过后白叟家族反告该女子闯祸逃逸,白叟说是自己跌倒的,家族仍不信任。经过检查事发地居民家监控和行车记录仪,当地交警承认白叟系自己跌倒。最终,白叟家族当面向女子等人抱歉并称谢。

“搀扶跌倒白叟反被敲诈”的事情不时见诸报端,引发人们对社会品德滑坡的忧虑。我国最高人民法院13日以发布典型事例的方式重申,要让“扶不扶”“救不救”等问题不再成为困扰社会的两难挑选。

最高法当日发布宏扬社会主义中心价值观十大典型民事事例,其间包含一同二零一九年产生在河南信阳的“撞伤儿童脱离被阻猝死索赔案”。

案情显现,郭某林在某小区骑自行车时将在小区内游玩的五岁男童罗某某撞倒在地,形成罗某某右颌受伤出血。同为该小区居民的孙某见状后,立刻找人联络罗某某家长,并奉告郭某林应等候罗某某家长前来处理。郭某林称是罗某某撞了自己,欲先脱离。因而,郭某林与孙某产生言语争论。孙某站在自行车前阻挠郭某林,郭某林心情激动,称此事应交由警方处理,随后坐在石墩上等候,坐下后不到两分钟即倒地。孙某拨打急救电话,医护人员赶到现场即对郭某林施行抢救。郭某林经抢救无效,因心脏骤停逝世。刘某某、郭某丽、郭某双作为郭某林的爱人及子女,申述恳求孙某及小区物业公司承当补偿职责合计40余万元人民币,并要求孙某赔礼抱歉。

法院以为,孙某的阻挠行为与郭某林的逝世成果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孙某亦不存在差错,其不该承当侵权职责。某物业公司对郭某林的逝世不存在差错,不该承当侵权职责。

最高法剖析称,本案中,好心人孙某对损害儿童权益的行为进行合理地阻挠,不只不具有违法性,反而具有正当性,值得必定和鼓舞。本案判定好心人不担责,向社会公众清晰传递出法律维护善人善举的信号,消除了老百姓对乐善好施反而官司缠身的忧虑和顾忌。

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郑学林说,此次发布的10件大力宏扬社会主义中心价值观典型民事事例,是二零一八年以来产生法律效力的、广受社会重视和言论赞誉的生动事例,分别从英烈维护、拔刀相助、公序良俗、诚信友善、孝老爱亲等不同方面表现和宏扬了社会主义中心价值观的方针、导向和原则。

全国首例触及“暗刷流量”虚增网站点击量的案子也当选典型事例。最高法着重,“暗刷流量”的行为违反商业品德,违反诚笃信用原则,对职业正常运营次序以及顾客的合法权益均构成损害,有损社会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