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月21日15时许,宁夏高速交警十一大队民警巡查至定武高速红寺堡往太阳山方向处,发现一辆宝马车停在中心隔离带内,风险警示灯没有敞开,三角牌也未设置。
任执勤民警怎样鸣笛、喊话,都未见到司机踪迹。
当民警接近车辆时,探头一看,只见车辆驾驭室座位上,一名女子抬头睡得正香,全然不顾自己处于风险之中。
经重复敲打车门,该女子才从模糊中复苏,称自己前一天晚上没有歇息好,开车太累了,看到路上车少便停下来歇息。
民警查看了该驾驭员的驾驭证和行驶证,了解到,该驾驭员因为前一天晚上只歇息了四个小时,又忙了一早晨,错失高速泊车区,又感觉疲乏,就没有考虑安全问题,直接在高速公路上泊车睡觉了。
民警对其违法行为提出了严厉批评,并耐性讲解了高速违停的风险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的有关规定,对其“驾驭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泊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二百元,驾驭证记6分的处理。
高速交警提示:高速公路上车速快、车流大,在高速公路上违法泊车,极易产生交通事故。
驾驭员如果在高速公路上需求泊车歇息或许上厕所,要进入服务区或许驶离高速公路,切勿违法泊车。
记者:寇莉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