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无力支付工人补偿金,拍卖土地款项又要优先给抵押权人,法院出手解决难题

2020-12-25 17:18:01 作者: 企业无力支付

扬子晚报网十二月25日讯(通讯员梁田田记者陈咏)民生无小事,涉民生实行案子的实行与人民群众的生计密切相关,是法院实行作业的要点。记者从25日举行的扬州市广陵法院涉民生实行案子处理状况新闻发布会上得悉,二零一八年以来,该院共执结涉民生实行案子1345件,实行到位逾4000万元。

新闻发布会会场

记者了解到,广陵法院坚持“优先立案、优先实行、实行款优先发放”的“三优先”准则,保证涉民生案子在最短时间内执结结束。关于被实行人确无实行才能,而请求实行人又面对生计、日子困难的涉民生案子,活跃做好对请求实行人的司法救助。近三年来,发放实行救助资金189.19万元,显示了司法温度。

典型事例:49名工人请求实行电缆公司补偿金案

被实行人江苏某电缆公司因生产运营困难,单方面与49名工人免除了劳动合同。因该公司迟迟未给付工人免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工人们向广陵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后法院做出民事判定,支撑诉讼请求。

但是法院判定收效后,电缆公司没有自动实行法院判定,工人们遂向广陵法院请求强制实行。案子受理后,法院依法向被实行人宣布实行通知书、陈述产业令等法律文书,并对该公司产业状况打开查询。实行过程中,法院了解到该公司运营堕入困难,不得已解雇一部分工人,现在的确没有才能实行义务。

一方面要保护工人们的合法权益,一方面要服务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归纳考虑案子的相关状况后,法院决定在不影响该企业正常运营的前提下,将该公司名下的一块土地予以拍卖,以拍卖款付出工人们的经济补偿金。但是查询发现,该土地已建立典当挂号,若将土地拍卖,所得金钱将悉数优先付出给典当权人,并无剩下资金付出给工人。

对此,法院干警与土地典当权人取得联系,屡次做作业后,典当权人赞同将土地拍卖后的部分金钱优先付出给工人。后法院依法将该土地拍卖,将工人们的经济补偿金165万悉数实行到位。

校正徐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