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月21日清晨2时许,永宁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接到报警称,有辆小轿车在永宁县增岗路口产生交通事故,而且车辆现已起火,民警敏捷赶往现场,一起通知了消防部分。
赶到现场后,民警协同消防部分敏捷打开补救,这时却发现驾驭员并不在现场。
熄灭火情的一起,民警立即对现场周边打开搜索,通过一番寻觅,却发现驾驭员姜某躺在马路另一侧的水沟边,呼呼大睡。
民警叫醒熟睡的姜某,闻到他浑身酒气,言语不清。
后通过问询得知,十二月20日21时许,姜某和朋友在美好小镇北门喝酒,酒过三巡后,姜某便回到自己车里睡觉。
一觉醒来,自认为清醒的姜某便驾车回家,行进至增岗路口处,因为对向车道开了远光灯,加之酒精效果,姜某感到一阵目眩,车辆便驶离了马路,冲向马路西侧的水沟,产生了交通事故。
当驾驭员姜某从车上下来后,只是过了数十秒,车辆便开端起火,模糊中,姜某拨通了报警电话。
因为气候冰冷,民警把姜某带到车中取暖,驾驭员姜某才逐步康复了认识,经检测,姜某酒精含量达217.8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驭机动车。
酒后驾驭
害人害己
正值冬气候候冰冷
道路易结冰
极易形成交通事故
期望广阔驾驭员引以为戒
喜爱生命
回绝酒驾
安全出行转自:环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