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一女子大庭广众抢老人钱,获刑六个月

2020-12-27 14:39:36 作者: 绍兴一女子大

近来

我市女子钱某因争夺耄耋白叟钱物获刑

被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并处分金人民币一千元

据市人民检察院指控,本年6月23日下午,钱某在文明广场接近公交车站牌处,公开拿取身边耄耋白叟周某背包内的人民币1500元,后被当场发现并抱住,钱某为抽身,将人民币200元钱扔在地上,趁被害人捡钱之际,拿着剩下的钱逃离现场。同日,钱某主意向公安机关投案,并照实供述上述犯罪事实,涉案的人民币1300元已发还给被害人。

经判定,被告人钱某患有癔症性精神病,产生涉案行为时处于缓解期,评定为彻底刑事责任能力,应当承当相应的刑事责任。按照我国刑法、司法解释以及我省的相关规定,争夺老年人财政价值人民币一千元以上,应按照争夺罪科罪处分,鉴于钱某有自首、认罪处分、涉案赃物已发还被害人等相关情节,故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分金人民币一千元。

按照法律规定,钱某刑期从判定履行之日起核算,判定履行曾经先行拘押的,拘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钱某因本案于本年6月24日被刑事拘留,十月24日被依法逮捕,至十二月23日,法院判处的刑期拘押期限届满,因案子没有收效,市人民法院于十二月23日对其予以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