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零年十二月29日上午,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二零二零年6月6日被告人宁传入室掠夺、劫持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掠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悉数产业;以劫持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悉数产业。数罪并罚,决议履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悉数产业。
据此前报导,二零二零年6月6日,广西玉林市玉州区产生一同掠夺杀人案。犯罪嫌疑人在杀戮一人后,挟制一名女人受害人作为人质勒索钱财。随后,人质被解救出来,犯罪嫌疑人被警方操控。
▲一审开庭现场(材料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