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边公共停车位被商家私占 交警:严重者会采取一定处罚措施

2020-12-02 11:59:21 作者: 路边公共停车

汽车已经成为大众出行必不可少的交通工具,但随着汽车保有量的增加,日益凸显的停车难让一些商家动起了路边公共停车位的心思。

近日,市民张先生通过本报微博反映:银川市西夏区西花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前街道(丽子园街)的多个公共停车位被商家占用。

11月30日,记者在西花园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前看到,这条街道前后两排共有十几个公共停车位,其中五六个被锥形桶、轮胎、三轮车及垃圾桶占据,还有一辆没有轮胎的汽车也停放在公共停车位上。一家川菜馆门前的停车位被一个垃圾桶占据,记者向餐馆老板提出公共停车位不能被私人占据,对方却不以为然。记者刚从餐馆出来,就看到一辆小货车横停在了垃圾桶前。

记者在现场观察发现,一名车主将车开出后,在公共停车位上摆放了一个锥形桶。一家汽车养护中心的修车师傅告诉记者,那位车主去接孩子放学了,担心回来没车位,就摆个锥形桶先占着地方。

随后,记者沿丽子园街一路向南,在怀远东路附近,看到一家轮胎行门前的公共停车位上也摆放着锥形桶,此时一辆白色轿车驶来,发现没有停车位,便在停车位旁的空地上停了下来。而在一家电动车修理店门前,工人占用了盲道在修车,市民经过时需要绕行。

对于使用锥形桶等物品占用公共停车位的做法,有汽车修理商户表示,这些停车位正对着他们的门面,如果没有地方停车,前来洗车、修车的人也不会进来。

12月1日,记者联系银川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根据我区相关规定,设置障碍影响机动车在泊位内停车的,将处以500元罚款。

该负责人表示,公共停车位是由交巡警支队等多个部门经过考察、调研后,在车流量较大和停车需求大的地方设立的,其属于公共资源,是免费的,不容任何单位和个人独占。市民在公共停车位上停车,必须按照停车区域内箭头所指方向入库停车,不能违规逆向停放,进入停车区域内的车辆不得斜向停车或占用多位。而针对私占公共停车位的情况,交管部门也会不定时地进行巡查,一旦发现将会先对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严重者会采取一定的处罚措施。(记者 邱曦 文/图)

公共停车位被垃圾桶占据。

一辆没有轮胎的汽车停在公共停车位上。

来源:新消息报 宁夏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