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丨银川女子花了近2万元祛斑,却称这斑越祛越深

2020-12-03 00:00:05 作者: 焦点丨银川女

陈女士是个爱美的人,因为脸上有点斑,她对此非常介意。

7月底,她通过抖音发现一家祛斑美容店的广告,看着效果非常明显,所以就交了300多元的体验款,随后到悦海新天地的莲姿娜美容店交款19800元,做了三次祛斑美容,但结果却让她更闹心了。

(美容前)

陈女士说,因为每个月治疗一次,前期脸上是红的也感觉不到,但脸上红色下去后,成了类似瘢痕的深色,这让她心里非常崩溃。“花了快两万不仅没去掉斑,还把斑变重了,没效果,我希望退款。”

随后记者和维权律师前往莲姿娜美容进行调查了解。

莲姿娜美容店店长介绍说,在进行相关治疗时,中途不满意是可以退款,而陈女士进行了全部的三次美容,且在治疗过程中没有提出异议,所以视为完成履约。

因为三次美容的人工和药物已经使用了,陈女士的款并不能全额退。如果对效果不满意,只能在店内继续进行免费修复治疗。

但这一点陈女士完全不认可,陈女士表示已经做了三次,脸成现在这番模样,已不敢继续做。

同时,店内对陈女士美容的效果也提出了意见,认为根据店方拍摄的美容前的照片中,陈女士脸色更加暗黑。所以店方并不认同陈女士的说法。

记者提出,莲姿娜美容店需提供陈女士美容后的照片,及美容前签订的合同,但美容店均无法提供,并称“手术后可以直接看本人”。另外,也拒绝提供手术后同设备同光源条件的照片进行比对。

至于退款的要求,店方称已向总部提出申请,批复下来才能给出最后答复。

(美容后)

宁夏怀远律师事务所律师郜睿说,此事中,双方对合同的认知有差异。陈女士未与美容店签合同,只是签署了交款服务收据;双方对聊天记录作为合同性质的认知,说法也各有差异;而对于美容效果的认知,更是各执一词。

如双方协商没有结果,陈女士也只能通过进一步举证,并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记者:申雷 郭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