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新闻客户端
上个月,一名男子“戴着头盔看房”的短视频在网上流传。视频字幕显示,为保护个人信息,只能戴着头盔去看房。一时间,保护好个人信息的话题引发网友广泛讨论。
昨天(12月1日),《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表决通过,并将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针对这一现象,国家网信办出手了!
1日,国家网信办发布《常见类型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必要个人信息范围(征求意见稿)》,其中明确规定了地图导航、网络约车、即时通信等38类常见类型App必要个人信息范围。
另外,该征求意见稿还明确,只要用户同意收集必要个人信息,App不得拒绝用户安装使用。
相关法律法规陆续出台 严惩违法行为
今年10月首次亮相的《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中,规定了个人在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中的权利,即个人对其个人信息的处理享有知情权、决定权,有权限制或者拒绝他人对其个人信息进行处理。
此外,《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也对侵害个人信息权益的违法行为如何处罚做出规定:侵害个人信息权益的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000万元以下或者上一年度营业额5%以下罚款,5%的额度甚至超过了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规定“最严”的欧盟。
但在参与了《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起草的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周汉华看来,5%的罚则标准是非常高的,但具体能否实施,还要看政策能否落地。
技术发展潮流浩浩荡荡
但对个人信息的采集使用
也得有边界
本期编辑 常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