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聊天记录也能当证据 女子一句话让前夫免除6万元债务

2020-12-04 06:00:01 作者: 手机聊天记录

据江苏公共·新闻频道《新闻空间站》报道:成语里的“一诺千金”说的是一个人讲信用,一句话值千金。但苏州女子小雨,却因为在微信上轻易许下承诺,损失了6万元。

小雨和前夫大海在2018年协议离婚,两人签订了离婚协议书,约定大海在2019年年底前付给小雨6万元。2018年7月,两人关系有好转,小雨在微信上邀请大海出去旅游,被大海以存钱还债为由拒绝。后来,小雨在微信上说了一句“6万块钱不要了……”

万万没想到,剧情又发生了反转,小雨和大海关系还是恶化了,双方还闹上了法庭。

法庭上,大海向法官展示了先前小雨给他发的消息:“6万不用给了,当时跟你说过的”,并以此为由,认定小雨主动放弃债权,拒绝支付6万元。法官让双方当庭操作微信,翻阅微信聊天记录。

苏州吴江区人民法院少年庭法官助理张丹介绍,女方在微信上说的6万块钱不要了,确实已经构成了法律上的债务免除。因此最终的判决是,男方不需要再支付给女方6万元。

但小雨觉得,法院的判决并不公正。因为他们的聊天记录里还有这么一段话,小雨说“当然你以后有钱了,给我我也收。”大海回复了一个“嗯。”小雨认为,这是大海承认债务的表现。但法院认为,小雨所说的是一种假设,并未设定权利和义务,所以对方还是不用支付这6万元。

法官提醒,在微信聊天的过程当中,一方面的要保证好自己的权利,不能随口地放弃或者更改自己的权利;另一方面,如果是对方在微信上或者其它的电子证据方式上 来放弃或者设立权利的时候,也要把聊天记录作为一个证据,可以提交到法院,在这个过程中大家要学会保留好证据。

据了解,从今年5月1日起,微信等其他通讯工具的聊天记录已经在法律上被纳入电子数据,可以成为民事诉讼证据。但聊天记录作为证据有两个前提:一个是证明产生该段聊天记录的是当事人双方,第二是该段微信聊天记录的完整性,要能反应当事人的真实意图。

江苏台/周杨杨 胡超 吴江台/沈卓琪 李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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