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冬以来,风雪天气频繁,造成路面结冰、积雪等状况。心存幻想的利欲熏心者认为,这样的恶劣天气里不会有巡警巡逻,因此大胆地向湟鱼伸出黑手,没想到,被警方雪夜“端锅”。11月21日,共和县公安局捕获424.5千克湟鱼,1名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
(共和县公安局缴获的17袋424.5千克湟鱼。)
近日,共和县经常发生侵财、牲畜偷盗等案件。11月20日,共和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娄仲旭带队在环湖地区巡查,发现有一辆车牌号为青ADJ353的可疑面包车出现。
根据工作经验,初步预断有可疑的迹象后,立马锁定目标,巧妙设置路障,谨慎跟踪。首先排除偷盗牲畜、光缆线嫌疑,再根据车辆上的黏附物,判定为非法捕捞、贩运湟鱼案件。
为此,娄仲旭重新调动4辆警车、18名民警、一条警犬,跟踪可疑车辆。当跟踪至日月山口,由于下雪太猛,路面积雪严重,导致车辆打滑无法前行。只好掉头赶回县城,换成四驱警车,一路飞速返回151。
等再次到达已是凌晨2点,由于雪地里快速行车,有生命危险,为了保证警务人员安全,娄仲旭将队员分成两组,在不同的路段开始设卡拦截非法捕捞、贩运湟鱼的车辆。同时,接连从151追击至湟源县、海晏县、湖东地区,又从109国道沿线追到黑马河,紧接着又追到甲乙、倒淌河、日月藏族乡,最终在接近湟源县附近,强行拦截。一经停车,立马抓捕犯罪嫌疑人,其中赵某被警方制服,刘某在逃。
结束抓捕,回到共和县城已是11月21日上午,警察们开始卸载湟鱼,摘取黏附在渔网上的湟鱼、称重等工作。同时,在审讯犯罪嫌疑人赵某的过程中得知,目前,他们已经非法捕捞了一个多月。每天16时,从湟源县出发,20时抵达青海湖,找准捕捞片区,开始作案。赵某说,自己是专门被雇来捕捞湟鱼的,一斤湟鱼有3元收益,利润相当高,抵不住金钱诱惑就入伙了。
(11月21日晚,共和县公安局大厅里,民警和非法捕捞、贩运湟鱼嫌疑人赵某一起摘取渔网上的湟鱼。)
娄仲旭告诉记者,截至目前,共和县公安局已查获了两起非法捕捞、贩运湟鱼案件。根据案情分析,他们有专业的湟鱼捕捞、收购、销售团队。而这次共查获424.5千克青海湖裸鲤,价值预计超过5000元。按照刑法规定,在内陆、水域非法捕捞500千克或者价值5000元以上的,应立案追诉。而赵某、刘某非法捕捞、贩运湟鱼数量超多,达到刑事案件。目前,已经刑事拘留赵某,对在逃嫌疑人刘某正持续追查。
娄仲旭表示,现在是青海湖封湖育鱼百日攻坚行动的第二阶段,在这关键时刻,更要全面深挖细查青海湖流域涉嫌非法捕捞违法犯罪线索。要联合渔政、工商等部门,形成强硬的打击非法捕捞湟鱼的保护力量,彻底斩断非法捕捞、贩运、销售青海湖裸鲤的产业链,及私自捕捞行为。全力维护青海湖鱼鸟湖共生共存的自然生态环境,让家乡丰富的自然资源得到更好的发展。
湟鱼在鱼类中属鲤科类,学名青海湖裸鲤,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青海湖特有的珍稀物种。湟鱼资源减少会直接影响青海湖生态系统的稳定。
记者/马璞馨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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