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零年十二月4日13时05分,平陆县消防救援大队接到报警称:平陆县某小区12号楼一地下室着火,现场无人员伤亡。接到报警后大队敏捷赶赴现场进行救援。
救援人员抵达现场后发现,浓烟从地下室往楼梯口延伸,空气中充满着一股冲鼻的滋味。经了解得知,有大众发现地下室着火冒出浓烟后,因为不知道火情怎么,便紧迫拨打了119报警电话。
消防指挥员当即带领两名队员带着灭火器进入地下室检查火情,堵截室内电源,并承认室内及楼道内是否有易燃易爆品。救援人员进入现场后,只见室内有明火但火势较小,电线和电表箱正在焚烧。随后,指挥员命令,出水对着明火施行熄灭。
打开战役的一起,四名队员前往楼上挨家挨户进行火情排查和人员分散,楼道内烟气充满,队员们将空气呼吸器让出给大众戴上,将2名大众成功分散至安全区域。
整个处置进程敏捷有序,通过近半小时的战役,火势彻底熄灭,住户悉数排查结束。最终,队员们运用排烟机将整栋楼的烟雾进行了处理,对现场进行了地毯式排查,确认现场没有复燃的或许后,收拾器件、清点人数安全归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