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月3日
一位8岁小女子
来到建宁派出所“投案自首”
她究竟犯了什么事?
……
在民警细心问询后
知道了
其父亲的用心良苦!
现场。供图
近期,麒麟某小区的王先生(化名)发现,每次接女儿放学后,女儿的书包里,总是多出一些不属于她自己的物品。经过问询,其女儿告知是她们班同学的,她看着喜欢,就悄悄收到了书包里。
王先生了解状况后,严厉批评了自己的女儿,告送她这样的行为是不对的,让她自动将物品交还给同学,承认过错。
原本,王先生以为经过这次的经验,女儿不会再犯。但是,让他没有想到的是,女儿再次偷拿了同班同学的物品。连续几回后,女儿累教不改的行为让王先生大为动火,一气之下,决议带女儿到派出所,让她“投案自首”。
“差人阿姨,我是来自首的!”刚到派出所,户籍民警看见小女子用衣袖抹着眼泪,眼睛红肿,一看就知道哭了很长时刻。但是,当民警听到小女子的话后懵了,这是怎样一回事?随后,跟在女孩身边的王先生和民警解说了来龙去脉。
户籍民警在了解状况后,弯下了腰,拉着小女子的手,说道,“知道这是什么行为吗?这种行为会发生什么结果你知道吗……”经过民警的教导,小女子止住了哭泣,知道到了自己的过错,并确保今后再也不拿他人的东西,明早就把书还给同学,而且诚意的给同学抱歉!
第二天十二月4日,户籍民警不放心,和王先生取得了联络。了解到,小女子一早上学,将书还给了同学,并和同学抱歉认错,确保今后再也不犯。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家长朋友们,对孩子重要的一点那就是交流、引导。只要正确的引导,才干养成杰出的习气。一起,家长必定要注意科学合理的教育方法,否则更会拔苗助长,实在做到“浇花浇根、教子教心”。
云南网通讯员 曾禹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