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多万拍得两套房,半年没能住进去!法院回应

2020-12-10 16:43:55 作者: 400多万拍

花费400多万元

拍下了法院强制拍卖的两套房产

半年曩昔了,仍无法入住

近来,市民刘先生

在长江网武汉城市留言板上

反映自己的阅历

手握房产证的他期望

自己的房子能赶快真实归于自己

图为京东网上市民刘先生拍下的房子,法拍页面显现“标的物成功拍出”。网页截图

原房主未将东西搬离,拍得的房子半年未交给

市民刘先生称,本年5月初,他看到一则法院强制拍卖公告,对汉阳区人民法院托付拍卖的一处房产较为动心。这处房产坐落武昌区中北路宏城金都小区,两套房子建筑面积共180多平方米。

5月7日,刘先生在京东司法拍卖渠道,以418.5万元的最高价竞得这两套房子;刘先生付清了悉数房款和拍卖费用,随后汉阳区人民法院向他出具了相关过户手续。6月初,刘先生办理了不动产登记证,可现在曩昔半年多了,刘先生拍得的房子仍因未腾退而无法交给。

据了解,这两处房产系因原房主苏某民间假贷胶葛欠他人钱,被法院强制拍卖的。刘先生表明,自己竞拍的房款交到了汉阳区人民法院的账户。5月20日,自己也收到了到该院的《履行裁决书》。尔后,他屡次与汉阳区人民法院联络,期望收房,但因苏某未将屋内东西搬离,自己拍得的房子一向没有交给。

刘先生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履行中拍卖、变卖产业的规则》,法院裁决拍卖成交或许以流拍的产业抵债后,除有权依法不能移送的景象外,应当于裁决送达之后十五日内,将拍卖的产业移送买受人或许承受人。被履行人或许第三人占有拍卖产业应当移送而拒不移送的,强制履行。

图为汉阳区人民法院下发的《履行裁决书》。刘先生供图

法院:将视状况采纳强制措施

“法定期限现已曩昔了半年多,我有房子的所有权,却住不进自己的房子!”刘先生苦恼不已。

接到刘先生反映的状况后,汉阳区人民法院曾回复称:被履行人苏某现在拒不履行其法定责任,未及时退出被履行房子,如被履行人拒不移送被履行的房产,将视状况采纳强制措施。

十二月4日,记者联络上汉阳区人民法院。一名工作人员表明,该院再次与被履行人苏某进行了交流,宣讲了法令,预备十二月7日将两处房子腾空,完结房子交给手续。

十二月9日,刘先生告知记者,十二月7日上午,汉阳区人民法院履行人员联络过他,称当日进行房子腾退。但直到记者发稿时,刘先生仍未等来汉阳区人民法院有关房子腾退、交给的告诉。

长江日报出品 采写:记者李爱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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