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林一男人阻止施工
民警赶到后拒不遵从劝止,回绝依法传唤
用身体抵触、推搡民警....
十二月7日下午15时许,田林县公安局平塘派出所接到大众报警称:一乡民刘某在平塘乡高坡屯至小地坝硬化路施工现场阻工,要求派出所出警处理。
平塘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查询时发现刘某涉嫌违法行为,遂依法口头传唤其到派出所作进一步查询。但是,刘某拒不合作民警的依法传唤,在屡次正告劝说无效后,民警决议采纳强制传唤办法。在强制传唤过程中,刘某用身体抵触、推搡民警进行抵挡和逃脱,一起还扯断民警警服肩章,阻遏民警依法履行职务,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案发后,田林县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李岳柯,政委黄铁民高度重视,要求相关警种依法从严从快查办,坚决保护差人法令威望!
经查询,违法人员刘某对自己阻止差人履行职务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一起还告知了于今年以来屡次在网上捏造事实,诋毁别人等寻衅滋事违法行为。
因违法人员刘某的行为已构成阻止差人履行职务、寻衅滋事,田林县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分法》相关规定,依法对其兼并处以行政拘留15日的处分。
阻止项目施工
寻衅法令威望
小编只想说
有事咱就不能通过正规途径进行处理吗?
如此固履行事
不只处理不了问题
更会遭到法令的赏罚
真实因小失大
警方提示
人民差人依法履行职务受法令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自觉合作人民差人履行职务,对回绝、阻止人民差人履行职务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令责任。
——reads
《治安管理处分法》第五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正告或许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能够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履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议、指令的:
(二)阻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务的;
(三)阻止履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戒备带、戒备区的。
阻止人民差人依法履行职务的,从重处分。
| 来历:百色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