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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驾驶本身就触犯了法律,一男子明知违法还企图贿赂民警用金钱逃避处罚。
10月1日,北青-北京头条记者从广西来宾交警获悉,西某因两项违法行为,被罚款1700元,并处以15日以下行政拘留。
9月25日,广西来宾市高速公路二大队在辖区高速公路开展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查获一起无证驾驶机动车严重违法行为。
当日12时31分,高速公路二大队民警在辖区S52武平高速寺村停车区开展行动中,发现一辆皮卡停于匝道处,随后一白色上衣男子迅速下车坐到后排座位,发现交警上前盘查才将车辆开进停车区检查区域接受检查。
初查,车上人员并不配合交警工作,声称开车的并不是白衣男子西某,执勤人员告知西某看见他从驾驶位下的车,并有执法记录仪视频为证,西某才不得不承认了之前一直是其驾驶的车辆。
西某告诉执勤人员他的驾驶证之前已经被吊销了,目前并没有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证状态。
即使驾驶证被吊销,受到了处罚,西某仍未有悔改,依旧我行我素,不顾一切驾车上路。面对这样一而再再而三地不知悔改,重罚,是必须的!
按照相关规定,驾驶证吊销期间驾驶车辆属于无证驾驶,不仅罚款还要拘留。
“不拘留行吗?5000块,放我一马!”在违法事实面前,西某却想用金钱去买通民警。
最后,民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西某实施无证驾驶及驾驶营运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停车的两项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700元,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车上其余人员并无符合在高速公路上驾驶的资格,民警同时对西某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拖移机动车。
文/北青-北京头条记者 宋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