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一男子非法行医曾三次被罚,为女子输液后致其抢救无效死亡

2020-12-11 14:02:12 作者: 常州一男子非

原标题:常州一男人不合法行医曾三次被罚,为女子输液后致其抢救无效逝世

事发江苏省溧阳市,李某某未获得医师执业资历证书,曾三次被溧阳市卫生局行政处分。二零二零年李某某从其租住地从事医治活动,屡次为秀琴(化名)输液医治哮喘病,李某某为秀琴输液后,秀琴病况加剧呈现呼吸困难、休克等症状,送往溧阳市人民医院抢救无效逝世。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从法院得悉,李某某犯不合法行医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分金。

李某某,男,1968年出生于临泉县,现租住溧阳市。曾因不合法行医,别离于2009年十月被溧阳市卫生监督健康局罚款五百元,于2010年1月被溧阳市卫生局罚款,于2010年8月被溧阳市卫生健康局罚款八百元。因涉嫌犯不合法行医罪被依法执行逮捕。

法院审理此案查明,李某某在未获得医师执业资历证书的状况下从事医治活动,别离于2009年十月、2010年1月、2010年8月三次被溧阳市卫生局行政处分。2017年起,李某某其租住的溧阳市再次从事医治活动,并于二零二零年五次为秀琴输液医治哮喘病等,在案发当日下午4点左右为秀琴输液,秀琴病况加剧呈现呼吸困难、休克等症状,送往溧阳市人民医院抢救无效逝世。

南京医科大学司法鉴定所的司法鉴定成果为,秀琴的逝世原因系升主动脉决裂、心脑压塞致急性循环妨碍逝世,李某某三次给秀琴输液,其症状没有好转,没有及时奉告秀琴及其家族去正规医院医治,存在有差错。秀琴的逝世系本身疾病产生开展所造成的,李某某的输液行为、输液速率、用药状况及抢救办法,与秀琴的逝世无直接因果关系。

李某某归案后,照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案发后,李某某近亲属与秀琴近亲属达到补偿协议,并实行结束,秀琴近亲属对李某某表明体谅。

李某某被捕后供述,患者家族开车来接我到胡桥家里治病,那个女患者其时昏迷着,我掐她人中穴她醒了,女患者说她有支气管哮喘和炎症,我就确诊为支气管哮喘和炎症,就帮她挂水,挂了头孢曲松钠、地塞米松,没有做过敏皮试。到第二天早上5点,女患者家族开车带着她到我住所要挂水,我仍是给他挂的头孢曲松钠、地塞米松,也没有做过敏皮试,我帮她扎好针家族带她回家挂水的。到当天下午,家族又带着女患者来的,其时女患者有点喘不过气,状况不太好,我当即给她挂水,仍是头孢曲松钠、地塞米松两种药,我给她扎针后女患者症状没有减轻,我感觉女患者其时不能够呼吸,就让家族赶忙送医院医治,我把女患者手上的针头拔掉,把医疗东西和药水都扔在家里的垃圾桶里,后来我带民警去家里把剩余没有挂完的盐水翻出来的。2000年我在老家临泉县考到村庄医师证书的,没有年审过,在溧阳我搞不到村庄医师证,不能考的,我由于不合法行医被处分过的。

法院审理此案以为,李某某未获得医师执业资历不合法行医,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不合法行医罪。李某某归案后,照实供述自己的罪过,能够从轻处分;李某某自愿认罪认罚,能够从宽处理。

法院一审判决,李某某犯不合法行医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分金人民币五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