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一日下午15时41分,济南消防黄台救援站接到大众报警:历城区祝甸路邻近某加油站内,一辆轿车忽然起火冒烟。接警后,济南消防黄台救援站当即出动1车8人赶往现场。
不到10分钟,消防员参与后发现,轿车明火已被加油站职工使用灭火器敏捷熄灭。消防员进一步经问询得知,车主刚把车开进加油站熄火预备加油时,引擎盖就忽然呈现冒烟、明火。针对此状况,加油站职工当行将车辆移出加油站,使用灭火器成功将火势熄灭。
为避免车辆产生复燃,在带队指挥员的安排下,消防员又出两支水枪对车辆着火部分进行冷却。待温度下降后,消防员将引擎盖翻开,继续进行冷 却。在确认不会产生复燃后,消防员才撤离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