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主任性侵幼女提前2年出狱引争议,监狱回应

2020-12-15 07:58:36 作者: 办公室主任性

近来,有网友爆料称,云南省大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室主任郭玉驰已于二零一八年十二月24日出狱,引发争议。

据媒体报导,2013年8月24日,郭玉驰将4岁幼女抱回家施行奸污,一审法院判其5年有期徒刑。同年十二月6日该案再审,二审法院判处其犯强奸罪获有期徒刑8年。因在服刑期间有悔改体现,郭玉驰接连弛刑3次,累计弛刑2年零8个月。

郭玉驰被判刑时相关报导,图据网络

该案受害人方的代理律师、云南省政协委员陈维镖告知红星新闻记者,当年法院确定郭玉驰强奸罪建立,且其作为公职人员,奸污未满十四岁幼女违法性质恶劣,应从重从严量刑。因该案受害女孩处女膜未决裂,且郭玉驰方答应以补偿王某某15万元交换体谅书,终究郭玉驰被判处8年有期徒刑。

“针对强奸犯弛刑、假释方面,是没有专门的规则。但关于弛刑方面,监狱管理局有出台相关文件,包含怎么减、怎么计分等等。”十二月14日,昭通监狱工作人员告知红星新闻记者,弛刑的相关规则中,只要在针对涉黑涉恶的罪犯时会更严厉“约束弛刑起伏”,其他类型的犯人在弛刑时都有明确规则,纤细到其为什么要减,平常的体现是什么等等。

对判定成果无异议

受害者一家已搬离

2013年8月24日晚9时,云南省大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室主任郭玉驰在回家途中,见到4岁幼女王某某在路旁边游玩,便将其抱走欲施行强奸,因王某某哭闹,他又将其放回原处。不久,他再次将王某某抱起并带回家中施行奸污,导致王某某下体决裂。

在一审中,法院确定郭玉驰强奸罪建立,且奸污未满十四岁幼女应从重处分。法院一起以为,郭玉驰能自动供述违法事实,认罪态度较好,归纳全案情节判处有期徒刑5年。而在发回重审时,云南大关县法院以为,科罪精确,量刑不妥,将郭玉驰的有期徒刑改为8年,刑期执行至2021年8月24日。

对此,王某某的代理律师陈维镖以为,一审中的判处有期徒刑5年量刑过轻,依据刑法规则,犯强奸罪应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具有法定特别情节的要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许死刑。

“本案情节严重首要体现在不管被害人的哭喊,两次施行强奸。其次,四岁的小孩没有自我维护的才能,没有抵挡的才能。郭玉驰作为公职人员,违法性质恶劣,应从重从严量刑。”陈维镖称,“不过郭玉驰仅仅触摸到了王某某,未对其身体器官形成危害,契合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一般规范。”

大关县人民医院医疗证显着现,2013年月25日清晨2时20分,公安民警带王某某到医院妇检,检见王某某外阴无裂伤,小阴唇处有充血、发红,无显着裂伤,肛门无裂伤,处女膜无显着裂伤即裂缝。

陈维镖称,因郭玉驰方答应以补偿王某某15万元交换体谅书,因而终究量刑并未抵满10年,法院判处其8年有期徒刑,家族无异议。

郭玉驰性侵幼女案一审判定书

“王某某一家在案件完毕后,就搬离了大关县,我不清楚他们是否知道关于郭玉驰弛刑或出狱的事。”陈维镖律师告知红星新闻记者,王某某一家并不殷实,其父亲一向在外打工,母亲在开了个小理发店“剪一次头发也就5元钱左右”,最初为了打赢官司,还曾在外借高利贷,“借了5万请律师,我知道后,就给他们退了,只象征性收了一元钱的代理费。”

王某某的父亲此前在红星新闻记者采访时表明,工作发生后,孩子每天都被人指指点点,“要是有当地去,要脱离大关了,给孩子从头取个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