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历:新闻夜航
不知道我们有没有过这样的阅历
原价买的东西回头就打折了……
一般的产品,差价有限
或许也就胸闷个几天……
但假如降价的是房子呢?!
近来,云南昆明一名女子
就遇到了这样的状况
上一年十一月,她以1.1万/㎡的价格
买了14套公寓,总价1400多万元
但到了本年9月
该楼盘房价降为8000-9000元/㎡
她一下丢失了300多万元!
现在这房还能退吗?
业主:“期望能把8套房的
500万元分期款还给我”
买了14套房的王女士介绍,上一年,她在某楼盘买了一整层共14套公寓。“买来是打当作酒店的,我全款付清了4套房,还有2套是借款,剩余8套共交了500多万元分期款。其时购买的价格是每平方米11000元不到一点。但最近我朋友也买了这个楼盘,我才知道现在的价格只要8000元/平方米左右。我真的觉得亏大了!现在期望开发商能把8套房的500万元分期款还给我,其他付了款的6套,我就不管了。”
王女士签定的购房合同
开发商:
依据商场动态调整优惠力度
属正常行为
十二月8日,王女士和记者一起来到售楼部。该楼盘的房价有没有如王女士所说“降了25%”?开发商工作人员表明,开发商依据商场动态调整优惠力度归于正常行为,且房源均为一房一价,每套房源的价格也是不相同的。
工作人员表明,两边签署的纸质合同,是客户与开发商按各自实在志愿签定的购房合同,案场均有合同模板公示,该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依照合同约好,客户需在约好时间内付出约好金钱,直到结清全款停止。假如王女士想要退房,依据合同规则,王女士需求赔付合同条款里规则的违约金。
可是,王女士不愿意承受这样的解决办法。现在两边还在洽谈傍边。
律师:
购房者应当自行承当危险
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春表明,呈现“签定合同后,购房者要求依照当下商场价格付出”的状况时,需求看合同中是怎样约好的。除非两边在合同中提早约好房价能够进行改变,不然假如合同中约好了“不因房价涨跌而改变购房款”的话,那就不得要求改变。
假如合同条款里没有对房价改变进行约好,那这便是房价随商场的改变而改变,归于商业危险,购房者应当自行承当。
关于此事,
网友们也是各持己见。
有网友支撑和怜惜王女士
也有网友表明,
产品房原本便是产品,
价格涨跌很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