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
青岛市商场监督办理局发布
本年第47期不合格食物核对处置状况的布告,
我市出产企业即墨市龙山黄酒厂
出产的“老黄酒”酒精度项目
不契合产品明示规范和质量要求,
查验定论为不合格。
二零二零年5月6日,当事人共出产墨河牌“老黄酒”(500ml/瓶)380瓶,产品酒精度标签所示值为11%vol。该批次产品出厂查验、留样10瓶,出售370瓶,本钱价格8元/瓶,出售价格9元/瓶。二零二零年9月2日,山东省商场监督办理局对该批次产品进行监督抽检,酒精度为12.7%vol,复检酒精度为12.3%vol,该批次产品酒精度标签所示值与实测值之间差错大于±1.0%vol,不契合GB/T13662-2018《黄酒》的规则,查验定论为不合格。当事人构成出产标签不契合规则的食物的违法行为。当事人接到不合格陈述后,自动发动召回程序并采纳整改措施,共召回该批次产品3瓶,其他产品因超市零售已无法召回。该批次产品涉案货值合计3420元,违法所得367元。
当事人出产标签不契合规则的食物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则“食物和食物添加剂与其标签、说明书的内容不符的,不得上市出售。”终究,执法人员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罚款19000元;没收违法所得367元;罚没款合计19367元。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
经企业原因排查以为,呈现产品不合格的原因系查验员责任心不强,操作不妥导致。整改措施:1.定时对计量用具进行判定;2.对接近目标规模极限的查验成果,添加丈量次数重复验证,保证查验陈述的准确性;3.加强与上级质检部分的数据比对。
此外,近期,
还有这些不合格食物被曝光!
赶忙看看你买过没?
山东省商场监督办理局发布
14批次食物不合格状况的布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及其施行法令等有关规则和山东省食物安全监督抽检方案组织,为进一步保证食物安全,省商场监管局对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物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糕点、酒类、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物、水产制品、生果制品、速冻食物、糖块制品和调味品共16大类食物1035批次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间炒货食物及坚果制品、糕点、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薯类和膨化食物、生果制品6大类食物14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了农兽药残留超支、食物添加剂超规模、超定量运用、微生物污染、质量目标不合格等问题。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物具体状况布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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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兽药残留超支问题
(一)临沂市临沂经济技能开发区鑫鑫生果蔬菜经营部出售的菠菜,毒死蜱不契合食物安全国家规范规则,查验组织为山东省产品质量查验研究院。
(二)新泰市青云大街韩家蔬菜出售部出售的豇豆,灭蝇胺不契合食物安全国家规范规则,查验组织为山东省产品质量查验研究院。
(三)临沂市临沂经济技能开发区张洪星蔬菜经营部出售的油菜,毒死蜱不契合食物安全国家规范规则,查验组织为山东省产品质量查验研究院。
(四)日照市岚山区如此食物批发行出售的公鸡,恩诺沙星不契合食物安全国家规范规则,查验组织为山东省产品质量查验研究院。
(五)东营市东营区永恩食物店出售的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契合食物安全国家规范规则,查验组织为山东华盛天同规范技能服务有限公司。
(六)聊城市冠县优度蔬菜经营部出售的鲤鱼,恩诺沙星不契合食物安全国家规范规则,查验组织为山东规范检测技能有限公司。
(七)临沂市山东神州商业集团有限公司临沭购物中心出售的来自刘强(供货商)的鲤鱼,孔雀石绿(孔雀石绿及其代谢物隐色孔雀石绿残留量之和)不契合食物安全国家规范规则,查验组织为青岛谱尼测验有限公司。
(八)临沂市临沂家家悦超市有限公司沂水大名城店出售的海鲈鱼(海水鱼),经山东省食物药品查验研究院查验发现,其间孔雀石绿不契合食物安全国家规范规则。临沂家家悦超市有限公司沂水大名城店对查验成果提出异议,并请求复检;经青岛市产品质量监督查验研究院复检后,保持初检定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