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天津市一商场内的新西兰进口冰淇淋店,未按规则录入进口冷链食物信息追溯体系,且店内一切触摸或出售进口冷链食物的从业人员无七日核酸检测证明。因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章某屡次拒绝执行商场监管部门指令,公安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办理处分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则,决议对违法行为人章某予以行政拘留五日处分。
案情回忆
1 月 16 日,在法律人员一再要求下,章某供给了店员身份信息,经查发现店员身份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且未做过核酸检测。1 月 17 日法律人员当场送达了《关于印发天津市进口冷链食物从业人员健康办理标准的告诉》,由店员代为签收。而两日后,法律人员发现该店仍未作出任何整改。商场监管部门决议对该店运营场所进行查封,待整改完成后可恢复运营。
1 月 20 日上午,越秀路街商场监管所法律人员对该店进行了查封,在其货柜和冰箱上张贴了封条。因为法定代表人章某不在店内,店员拒不签收《施行行政强制措施决议书》,法律人员依法将该文书留置送达。店肆查封后,章某不只没有合作商场监管部门活跃整改,反而对商场监管部门进行了投诉,并私行撕毁了封条。
联合法律 负责人被行政拘留
当天(20 日)下午,天津市公安部门和商场监管部门法律人员一起前往现场,致电法定代表人章某到公安机关合作查询。据悉,公安部门现在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办理处分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则,决议对违法行为人章某予以行政拘留五日处分。
1 月 22 日下午,该公司依照 " 五不准 " 的要求将店内 2 名从业人员的阴性核酸检测证明以及在售批次货品入境查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证明及消杀证明、店内消杀记载提交至商场监管部门,并已将在售批次货品悉数录入进口冷链食物追溯体系,法律人员查看无误后当即免除行政强制措施,当日下午将《免除行政强制措施决议书》送达至该公司,由管帐盖章签收。
(央视新闻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