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2021年1月29日上午,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对赖小民履行了死刑。
该案一审审判长就相关问题答复了记者发问。
一、请解说一下本案判处被告人死刑的理由?
“保存死刑,严格控制和稳重适用死刑”,是我国的一项根本刑事方针。近年来,经过屡次刑法批改,我国进一步减少了适用死刑的罪名,但对贪污贿赂违法仍保存了死刑,这充分体现了我国依法严惩贪污贿赂违法的情绪。我国刑法第383条、385条、386条规则,纳贿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严峻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许死刑,并处没收产业。二零一六年4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处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说》第4条进一步明确规则,纳贿数额特别巨大,违法情节特别严峻、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形成特别严峻损失的,能够判处死刑。
本案以纳贿罪判处赖小民死刑,主要是根据以下四点考虑:
一是赖小民纳贿数额特别巨大。赖小民纳贿数额达17.88亿余元,是新中国建立以来纳贿数额最大的职务违法案件。
二是违法情节特别严峻。赖小民具有索贿等多项依法从重情节,纳贿行为持续时间长达10年,施行纳贿违法多达22起,有3起纳贿违法数额别离在2亿元、4亿元、6亿元以上,还有11起纳贿违法数额均在1000万元以上,触及企业融资、工程承包、项目开发、工作调动、职务选拔等多个范畴。
三是社会影响特别恶劣。赖小民的绝大部分纳贿行为发生在党的十八大之后,归于典型的不收敛、不收手,严峻损害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败坏了国家工作人员的名誉,在全国形成了特别恶劣的社会影响。
四是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严峻损失。赖小民为谋私利,擅权妄为,对国有金融企业的经营管理次序形成严峻损害,形成严峻经济损失和金融风险,严峻败坏了社会风气,严峻污染了政治生态。
综上,赖小民纳贿违法数额特别巨大,违法情节特别严峻、社会影响特别恶劣、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严峻损失,罪过极端严峻,依法应当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悉数产业。
一起,赖小民还犯有贪污罪和重婚罪,应当依法实施数罪并罚,故我院决议对其履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悉数产业。
二、赖小民具有严峻建功体现,为什么对其不予以从宽处分?
我国刑法第68条规则,违法分子有建功体现的,能够从轻或许减轻处分;有严峻建功体现的,能够减轻或许革除处分。
本案中,赖小民到案后,向纪检监察机关检举揭露了华融公司部属公司高管人员涉嫌严峻职务违法的案件头绪并经查验事实,应当确定其有严峻建功体现。赖小民虽然有严峻建功体现,但其纳贿违法极端严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建功若干具体问题的定见》第8条规则,对具有建功情节的被告人是否从宽处分、从宽处分的起伏,应当考虑其违法事实、违法性质、违法情节、损害结果、社会影响和被告人的片面恶性等。
虽有建功情节,但违法情节特别恶劣、违法结果特别严峻、被告人片面恶性深的,能够不从宽处分。本案中,考虑到赖小民纳贿数额特别巨大、违法情节特别严峻、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形成特别严峻损失的全体状况,其具有的“严峻建功体现”情节缺乏以从宽处分。
而且,其建功体现与一般的建功景象有所不同。赖小民身为华融股份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对部属职工负有监督管理责任。其在发觉部属或许使用职务便当收纳贿赂的状况下,不只不予以阻止,反而与部属别离使用各自职权,为同一纳贿人请托的同一事项供给协助,并别离收纳贿赂,直至自己被查询才检举揭露,其建功的性质、特色与一般的建功景象具有显着差异。
因赖小民检举揭露的人员归于部属公司的高管人员,其负有监管责任,且检举的违法头绪与赖小民自己纳贿行为系为同一纳贿人的同一项目获取利益,所以对其严峻建功体现不予以从宽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