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干部酒驾致4死案一审:潘卫国获刑7年 死者家属将上诉

2021-02-02 15:16:07 作者: 赤峰干部酒驾

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2月2日音讯,当日上午,备受重视的内蒙古“政法委副书记酒驾致4兄弟身亡案”,在内蒙古赤峰市巴林左旗人民法院开庭宣判,内蒙古赤峰市敖汉旗原政法委副书记潘卫国酒驾致4死案一审宣判,潘卫国因犯交通闯祸罪被判有期徒刑7年,同车人闫某华因犯包庇罪被判有期徒刑1年。潘卫国顺便民事补偿4名被害人家族合计270万余元。

二零二零年7月14日该案一审开庭审理,本年1月15日上午该案再次开庭审理,但没有宣判。今天在开庭前,死者家族告知极目新闻记者,期望可以给出一个公平的判定成果,回绝全部调停。

今天上午庭审完毕后,死者家族清晰表明,潘卫国因犯交通闯祸罪被判有期徒刑7年他们觉得太轻,将上诉。

二零二零年4月4日7时25分,内蒙古省道210线敖汉旗境内529km+200m处产生一同3车磕碰的较大路途交通事端。此次交通事端,形成51岁的驾驭人赵某启、搭车人52岁赵某山、45岁赵某飞当场身亡,54岁赵某海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逝世。

事端确定书显现:案发时,潘卫国驾驭的小型一般客车,遇杨某新驾驭的华泰特拉卡牌小型越野客车在路途东侧非机动车道内泊车。杨某新敞开左前车门时,潘卫国向左逃避驶入对向车道,与相对方向行进的赵某启驾驭的轿车相撞,之后又与华泰特拉卡牌越野车及下车的杨某新相撞。

交警确定潘卫国饮酒后驾驭机动车超速行进,遇前方停在非机动车道内的机动车驾驭人敞开左前车门时,采纳办法不妥超越路途中心实线驶入对向车道,是此次事端的主要原因。

交警在查询中发现,闯祸的潘卫国系敖汉旗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闫某华无业,两人系朋友联系。在公安机关查询初始阶段,闯祸车辆内乘客闫某华称自己为驾驭员,后经公安机关侦办,闯祸车辆驾驭员为潘卫国,闫某华系滥竽充数。经判定,潘卫国血液中酒精含量为30.13mg/100ml,属酒后驾车。

二零二零年7月14日,该案在巴林左旗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法院当庭并未宣告成果。

同年十二月14日,一份由内蒙古路途交通事端司法判定中心出具的判定定见显现,赵某海因交通事端外力致脾脏决裂出血、肋骨多发骨折,头皮擦伤,眼睑青紫肿胀,假如得到及时救治生计可能性较大。

本年1月15日上午,该案再次开庭审理,没有当庭宣判。

今天,死者家族赵女士告知极目新闻记者,父亲和三个叔伯的遗体至今仍在殡仪馆寄存,后事一向还没有处理。

赵女士称,案发后,伯伯赵某海处于受伤状况,但假如其时的敖汉旗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潘卫国没有逃逸,赵某海就可以得到及时抢救,不至于逝世。

赵女士告知楚天都市报记者,被告人潘卫国身为政法部门领导干部,无视国家路途安全法规,饮酒后驾驭机动车在路途上超速行进,产生路途交通事端后不只未对被害人施救,反而躲藏逃逸还让人顶包,形成4人逝世,其犯罪行为不只给国家和社会形成人才丢失,并且给遇害者家人形成了巨大物质丢失和无法弥补的精力伤痛。

“这大半年时间里,咱们家族都没有睡过一个安稳觉,身心俱疲,苦楚无法用言语来描述。”赵女士表明,关于此次判定成果,他们将上诉。

(原题为《内蒙古“政法委副书记酒驾致4兄弟身亡案”今天宣判,被判有期徒刑7年,死者家族表明将上诉》)

来历: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