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酒给老公喝,两千瓶不算多”
近来,江阳区公安分局黄舣派出所接到大众告发,称发现吴某夫妻偷盗了很多白酒。
接警后,民警当即前往吴某家中,抄获某品牌白酒制品、半制品2000余瓶。迫于警方压力,吴某与妻子李某于次日到黄舣派出所投案自首。李某称,偷来的酒囤在家里是“由于老公要喝”。
经查,李某系某白酒包装公司工人,供职期间,她时不时地将厂里的白酒“顺”回家中,一向都没有被人发现,她便越发斗胆起来。
“有必要和我一同偷,不然就离婚”
上一年十二月,李某与老公吴某商议:“咱们一同去偷酒,一次能够偷好几件!”据犯罪嫌疑人吴某照实供述,最开端吴某坚决不同意,但妻子李某软硬兼施,乃至用不同房、离婚等理由要挟,他无法之下才容许了妻子。
偷盗过程中,夫妻二人分工清晰,吴某骑电瓶车将李某载到工厂内,并翻过窗户到厂房内施行偷盗,李某则担任在外“望风”。
一个月时间里,夫妻二人屡次得手。据吴某夫妻告知,两人从上一年十二月到本年1月,屡次到该包装厂偷盗白酒并藏于家中。
现在,嫌疑人吴某、李某因涉嫌偷盗已被江阳警方依法采纳刑事强制措施,案子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 法令链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偷盗罪
偷盗公私资产,数额较大的,或许屡次偷盗、入户偷盗、带着凶器偷盗、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许控制,并处或许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许有其他严峻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许有其他特别严峻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许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许没收产业。
原标题:《女子要挟老公:不跟我一同偷酒,就不同房、离婚,自首后称“由于老公要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