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楼部开业为讨好彩头,经理燃放烟花爆竹被罚

2021-02-08 19:20:09 作者: 售楼部开业为

民警将高某传唤到派出所探听查询

扬子晚报网2月8日讯(通讯员秦公轩刘叙麟记者陈勇)1月28日下午,南京市公安局秦淮分局红花派出所接到市民告发,称某售楼部楼下有人点燃烟花爆仗,需求民警处理。

接警后,值勤民警敏捷驱车赶往现场,在售楼部楼下,风高浪急发现一处围挡处有点燃过烟花爆仗的痕迹。经过对售楼部的保安人员进行问询,民警得知刚刚在此处点燃爆仗的正是售楼部的内部本籍人员高某。了解到这一状况,民警随即曲折联络到了高某,并依法传唤其到派出所探听查询。

很快,女子高某来到派出所,告知了自己的违法行为。高某告知民警,她是售楼部某项意图出售司理,而当天是她们项目售楼部对外开放的第一天,由于高某个人迷信,也为了博一个好彩头,便提早一天组织职工购买了烟花爆仗放在了仓库内。当天上午,高某将爆仗摆放在了楼下的围挡周围进行点燃,整个进程大约继续了2分钟。完毕后,高某便让保洁把地上的废物整理洁净,然后正式开门经营。高某表明,她太过于迷信,认为就和烧香求福联接,还专门找人算了个日子,不过现在认识到了自己的过错,确保今后必定不再犯了。

现在,高某因涉嫌违背《烟花爆仗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则(在制止点燃烟花爆仗的时刻、地址点燃烟花爆仗,或许以损害公共安全和人身、产业安全的方法点燃烟花爆仗的,由公安部门责令中止点燃,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已被秦淮警方依法处以罚金500元的处分,相关本籍正在进一步展开之中。

校正盛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