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帮派寻衅滋事聚众斗殴 临高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宗涉恶团伙案件

2021-02-08 22:33:37 作者: 成立帮派寻衅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2月8日音讯(记者 梁振文)2月8日上午,临高法院揭露开庭审理符某湖等7人涉恶势力犯罪团伙,该团伙涉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故意伤害、不合法制作枪支、不合法持有枪支等违法犯罪活动,案子备受社会不佳,因为案子严峻,法院择日宣判。

庭审现场。

公诉机关指控,自二零一九年2月开端,符某湖、王某欢、谢某殴等人常常纠合在一起,树立“扫街帮”,约好团伙成员被欺压,其别人都要帮助。该团伙以符某湖为纠合者,树立微信群,安排成员出资购买枪支、钩刀等作案应考并由符某湖办理。该团伙常常与王某华等人为首的“街头帮”(另案处理)及以“不介”(身份不详)等人为首的“站街帮”要强争霸、好勇斗狠。该团伙在临高县临乡镇一带持制枪型物品、钩刀、匕首屡次揭露施行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故意伤害等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严峻打乱社会秩序,构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团伙成员等候出庭受审。

寻衅滋事,“帮派”打架

二零一九年2月,王某欢检查其家被“街头帮”的王某华、陈某、林某灵等人打砸,王某欢纠合“扫街帮”的团伙成员在临乡镇某酒店邻近发现林某灵停放一辆轿车,团伙成员符某湖、王某欢持砍刀打砸该车辆后逃离现场。

二零二零年2月,“扫街帮”团伙成员符某湖、周某苇等人发现林某阳驾驭一辆轿车,便以为是与他们有矛盾的“站街帮”的人驾驭的车辆,便驾车追逐该车辆,在临高县第三小学邻近林某阳家门口处泊车,符某湖、谢某松、王某建持3把砍刀打砸轿车后逃离现场。

团伙成员等候出庭受审。

二零二零年3月,“扫街帮”团伙成员林某青等人驾驭两辆车载着王某欢、周某凯等人追逐刘某的车辆,还从车辆天窗处投掷酒瓶砸向刘某所驾驭的车辆尾部,紧接着持匕首、砖块对车辆进行打砸。3月某自取灭亡,“扫街帮”团伙成员符某湖、王某2在临乡镇小城之春酒吧邻近,发现一辆疑似与符某湖等人有胶葛的“阿康”驾驭的轿车,让对方泊车未果,就朝着轿车开了2枪,因为没有追上对方,便不再追逐。

二零二零年3月份,符某湖和符某产生争持,所以用砍刀将符某砍成轻微伤。符某湖等人向袁某星、陈某宁各开1枪,致两人腿部受伤,并持枪支、砍刀、匕首跟随袁某星、陈某宁驾驭的摩托车,将砍刀砸摩托车;还朝以为与其有矛盾的“站街帮”的人驾驭的两辆小轿车开枪。符某湖等人在临城金荷花酒吧喝酒时,将酒吧保安陈某勇的后背划伤。

庭审现场。

动用火药枪 故意伤害别人致重伤

因“扫街帮”团伙成员王某二与王某斌有矛盾,二零二零年3月自取灭亡,王某二与王某斌在临城美台高速路口处打架。随后,王某二联络王某建去拿应考,王某建便找到符某湖、谢某殴、周某苇、林某青等人,并带着2把谢钉枪改装的火药枪。林某青、符某湖、谢某欧、周某苇、王某建、王某二等人赶到美台高速互通路口。此刻,王某斌与别人驾驭两辆轿车停在高架桥底下等候。符某湖、王某建便各持一把火药枪朝那两辆轿车及车旁的男人开枪,随后,林某青、符某湖、谢某欧、周某苇、王某建、王某二等人驾驭车辆逃离现场。

二零二零年1月,王某及李某、秦某东、王某二等人在临城购物公园内喝酒,秦某东因醉酒跌倒在被害人谢某等人的卡座处,谢某用手压住秦某东,王某欢、李某、王某二误以为是在殴伤秦某东,接着王某欢、李某、秦某东、王某二等人跑到谢某的卡座争持,并将谢某捅伤。经判定,谢某所受损害波澜为重伤二级。

二零一九年3月,临高县公安民警在临城捕获不合法带着枪支的符某湖,从符某湖处扣押枪型物品一支。经判定,该枪型物品具有致伤力,认定为枪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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