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迁子女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在陕寓居状况,由公安部分根据《陕西省寓居证及流动人口服务处理方法》检查。各级公安机关治安(户政)部分是随迁子女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寓居状况资历检查作业的事务主管部分。
寓居地公安派出所担任随迁子女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寓居状况初审作业。派出所要仔细依照陕西省流动人口处理体系,核算寓居证有用期累计时限。
县级公安机关担任随迁子女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寓居状况审阅作业,并存档备检。县级公安机关要自动对外发布咨询投诉电话,仔细回答大众咨询和投诉。
市级公安机关要深化县(区)巡回催促辅导,和谐处理作业中存在的实践问题。因作业推诿扯皮、民警度假外出办案等原因导致契合条件的考生没有准时报名或引起投诉,或因出具虚伪证明等徇私舞弊导致“高考移民”等问题产生,要依照有关规则追查职责。
随迁子女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在陕参保缴费状况,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分根据《陕西省乡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法令》检查。在陕报名参与高考的随迁子女的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参保缴费的养老保险经办安排,根据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表信息进行高考报名养老保险缴费资历初审。
参保缴费年限契合高考报名条件的,打印参保缴费证明,并在《外省来陕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陕西户籍在陕作业人员随迁子女在陕参与高考报名申请表》上检查定见栏填写相关信息,加盖公章后,连同参保缴费证明一起交由申请人。
各市养老保险经办处依照市(区)招办提交的人员花名册及有关资料,逐人进行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资料真实性校验和相关信息核对,并将复核成果书面反应市(区)招办。
各县(区)招办担任汇总辖区内经过资历检查的随迁子女报名申请表,并报所属市(区)招办存案。市(区)招办担任将辖区内随迁子女挂号造册,并请本市(区)教育行政部分、公安部分、养老保险经办处对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复核。
关于复核存疑并经进一步查实确属不合格者,撤销其在陕高考报名资历。各市(区)招办应于高考报名当年十二月1日前,将经过资历复审的随迁子女名单报送省招办,并在网上报名体系中为契合条件的考生加注相应符号。
县(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对经过资历检查的随迁子女及常住户籍在陕西省不满3年的考生,在其结业校园进行公示,承受社会监督,公示信息有必要包含随迁子女名字、性别、地点中学、随迁子女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名字及寓居与参保缴费状况等,公示时刻不得少于10个作业日。
安排处理
各地、各有关部分和各校园要高度重视随迁子女高考作业,加强安排领导,完善协作机制,细化作业方法。要安排专人担任随迁子女在陕西省参与高考报名资历审阅作业,进一步加强和标准随迁子女高考报名作业处理,全力保护随迁子女高考报名作业杰出次序,保证随迁子女在陕西省参与高考作业平稳、有序实施。
各地、各有关部分和各校园要经过多种途径、多种方法加强对随迁子女在陕西省参与高考的方针宣扬,将随迁子女参与高考的方针规则、实施方法和操作程序等,及时精确地向社会揭露发布,为随迁子女在陕西省参与高考供给有用的方针解读和咨询辅导。
对随迁子女和户籍已迁入陕西省但初度户籍挂号不在陕西的学生,在高档中等教育阶段榜首学期入学报届时,校园要采纳逐人奉告并要求其自己和家长签署方针知晓书的方法,保证高考报名方针宣扬无遗失、无死角。
各地、各有关部分要结合本地实践,清晰部分职责分工,完善并发布随迁子女高考报名作业流程。要立异作业方法,树立完善部分联审作业机制,进步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随迁子女供给的相关证明资料需求跨市审阅确定的,由地点市级招办一致汇总并和谐相关市级招办处理审阅手续。
不契合陕西省报考条件的随迁子女,以及户籍已迁入陕西省但不契合陕西省报考条件的考生,有必要及时回来户籍地点省份或原户籍省份参与高考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