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重磅发布!事关高考

2021-02-26 17:55:20 作者: 陕西重磅发布

2013年,陕西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陕参与一般高校招生考试实施细则》(陕教考〔2013〕3号)将于二零二零年十二月31日自行废止。

为持续做好外省来陕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陕西户籍在陕作业人员随迁子女参与陕西省一般高校招生考试作业,省教育厅重新拟定了《外省来陕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陕西户籍在陕作业人员随迁子女在陕参与一般高校招生考试实施细则(征求定见稿)》,现面向社会揭露征求定见,征求定见截止时刻为二零二零年十二月23日。

联系人:王科伟

电话(传真):029-88668859

电子信箱:gjgwxgb@126.com

联系地址:西安市长安南路563号陕西省教育厅高校学生作业处

邮政编码:710061

外省来陕进城务工人员

及其他非陕西户籍在陕作业人员

随迁子女在陕参与一般高校招生考试

实施细则(征求定见稿)

报考条件

申请在陕报名参与高考的随迁子女,须一起契合下列条件:

1.恪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令;

2.身体状况契合相关要求;

3.到高考当年,高档中等教育阶段在陕接连学籍满3年,即从榜首学期开始,在陕西省高档中等教育阶段校园注册学籍并接连就读3年,按规则完成学业并可获得陕西省高档中等教育阶段校园颁布的结业证书。

4.到高考当年8月31日,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持陕西省寓居证3年以上(指所持陕西省寓居证有用年限接连3年以上〔含3年〕);

5.到高考当年8月31日,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依照国家规则在陕交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3年以上(含3年)。

在陕西省高档中等教育阶段校园结业的随迁子女往届生,除满意第三条外,自结业至高考当年8月31日,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仍须持有陕西省寓居证,且在陕交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到高考当年8月31日,学籍在陕满3年但户籍在陕不满3年,如户籍迁入陕西省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持有陕西省寓居证,且持证期间在陕交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若持有陕西省寓居证时刻与获得陕西户籍时刻接连,且两项时刻相加满3年,可申请在户籍地点县(区)报名参与高考。

教育部及陕西省关于高考报名的条件如有改变,以当年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发布的高考报名规则为准。

陕西重磅发布!事关高考

资历检查

各地、各有关部分要加强统筹处理,清晰职责分工,细化作业方法,抓好作业履行,保证随迁子女在陕西省报名参与高考作业平稳顺畅实施。

随迁子女高档中等教育阶段学籍状况,由学籍地点主管教育行政部分担任检查。随迁子女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在陕持寓居证状况,由所寓居县(区)公安部分担任检查。

随迁子女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在陕参与交纳乡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状况,由处理参保挂号的市养老保险经办处或县(区)养老保险经办中心担任检查。各县(区)招办担任为经过各部分资历检查,契合陕西省报考条件的随迁子女处理高考报名手续。

拟在陕报名参与高考的随迁子女,要在高考报名前,到学籍地点县(区)招办提出申请并收取《外省来陕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陕西户籍在陕作业人员随迁子女在陕参与高考报名申请表》,然后在各地规则的时刻内别离前往自己学籍地点主管教育行政部分、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寓居挂号地县(区)公安部分、参与交纳乡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市养老保险经办处或县(区)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处理报名资历检查手续。

随迁子女高档中等教育阶段学籍,由教育行政部分根据《陕西省一般高中学生学籍处理方法》、《陕西省中等职业校园学生学籍处理实施细则》规则检查。随迁子女先到学籍并实践接连就读地点校园开具在陕高中阶段校园接连就读时刻证明(校园首要担任人签字,加盖校园公章)。

随后持校园证明及《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陕参与高考报名申请表》到学生学籍地点校园主管教育行政部分,承受学籍状况审阅。审阅合格后,由主管教育行政部分首要担任人在《外省来陕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陕西户籍在陕作业人员随迁子女在陕参与高考报名申请表》上签字并加盖主管教育行政部分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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