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鲁中网2月26日讯(记者 张琦 通讯员 贾红菲)近来,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青大队唐坊中队在芦湖路展开酒醉驾整治。执勤民警在盘查一辆小型汽车时,该车驾驭人强行闯卡,被前方破胎器破胎后,仍驾车逃跑。
2月23日下午,高青大队唐坊中队在芦湖路设卡查纠交通违法行为。15时50分左右,一辆银灰色鲁C99***号小型汽车由北向南行进至查看点,执勤民警对该车驾驭人进行检测,酒精检测仪报警提示该驾驭员涉嫌喝酒,民警要求其熄火下车承受进一步查看,但驾驭人回绝下车承受查看。面临民警的一再正告,该驾驭人反而升起车窗加快闯卡,在压过卡点设置的破胎设备后持续强行进离现场,交警当即驾驭警车一路跟从。15时58分,民警在南外环某村庄路口处将预备下车的驾驭人操控。民警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吹测值为54mg/100ml,归于喝酒后驾驭机动车。经进一步查询发现,驾驭人陈某未获得机动车驾驭证,仅于二零二零年8月份通过了科目一考试。
据陈某称,当天正午在家吃饭时喝了大约三两“40度”的白酒,酒后开车想去客运站接朋友。行进至芦湖路交警查看点被检测出喝酒驾车后,惧怕被查的陈某做出了强行闯卡的过错决议。当行进至南外环某村庄路口处时,此刻陈某已感觉到自己的行为十分风险,心生懊悔,一起也由于轮胎被破胎无法前行,在泊车预备下车时,被赶到的民警依法抄获。
终究,陈某因无证酒后驾驭机动车,被处以罚款2000元的处分,因涉嫌阻止履行职务,被公安机关处以罚款100元的处分。
高青交警提示,交警查酒驾是为了消除路途交通安全隐患,保护正常的路途交通秩序,在面临交警查酒驾时,阻遏、闯卡这些行为只会带来更大风险,为了自己和别人的安全,切勿心存侥幸、酒后驾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