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富足 四川在线记者 陈松
“交警,你好,我方才发现一辆“的士”在高速上逆行,很风险,请严查它”。2月25日下午16时许,四川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三分局十七大队民警接到一同举报电话,民警接警后当即开端取证查询。
16时30分许,民警经过视频依据查询到该车所属的出租车公司,并联络该公司安全负责人及逆行出租车驾驶员于2月26日上午到大队部承受处理。
2月26日上午11时许,出租车公司安全负责人及驾驶员来到大队部,在铁证面前,驾驶员承认了自己在高速上逆行的现实。经警民问询得知:本来驾驶员从S41遂宜毕高速长宁收费站上站,预备从绥庆收费站出站,因对道路不熟悉,加上没看清路牌,在绥庆纽带互通过错驶入重庆方向后,抱着侥幸心理调头逆行500余米匝道,所幸期间车辆较少,没有发生事端。民警了解完状况后对驾驶员进行严厉批评教育,并奉告其在高速路上逆行或许形成的严重后果,驾驶员也认识到自己的过错,表明往后不会再犯相似过错。
最终,民警对该驾驶员进行记12分罚款200元的处分,并要求出租车公司依照公司规章进行处置,并将处置状况书面反应于大队处。
高速交警提示:在高速路上发现走错路口,千万不要泊车、倒车、逆行。假如发现走错方向,不能违法交通规则心存侥幸,能够从下个收费站出口下站再上高速。
(图片视频由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三分局供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