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温江公布区外户籍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实施办法

2021-02-27 23:13:51 作者: 成都温江公布

四川在线 张雨瑄

今天,四川在线从温江区教育局微信大众号了解到,依照《关于做好来蓉工作人员和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寓居工作人员随迁子女承受责任教育工作的告诉》(成教办〔2020〕17号)的要求,结合温江区实际状况,温江区教育拟定了《关于做好成都市温江区区外户籍人员随迁子女承受责任教育工作的实施方法》(以下简称《方法》),一起来看看详细实施细则吧!

适用目标

温江区区外户籍人员随迁子女,请求在温江区承受责任教育,适用本方法。

请求条件

(一)积分请求

自2021年5月1日上溯12个月,请求人积分达15分及以上(其间“安稳工作目标”交纳乡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得分不低于10分;“寓居引导目标”具有温江区合法安稳居处,并在温江区接连寓居,得分不低于5分)但未入户的寓居证持有人,其随迁子女在本区承受责任教育,由寓居证(地)地点镇(大街)统筹组织入学。

可到成都市温江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积分窗口进行积分请求

地址:成都市温江区人和路海科大厦7号楼

电话:028-82760634

(二)未处理积分请求

1.请求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在温江区公安部分处理的《四川省寓居证》(成都市非温江区户籍到温江区寓居工作的人员只供给《居民身份证》);

2.请求人与温江区内用人单位依法签定的《劳动合同》,或请求人在温江区处理的工商营业执照;

3.自2021年5月1日上溯12个月,已在本市依法接连交纳乡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一年,且请求入学当月处于继续交纳状况;

4.自2021年5月1日上溯12个月,请求人已在温江区接连寓居满一年(下列任何一种资料可证明)。

1)自2021年5月1日上溯12个月,请求人在温江区处理1年的《四川省寓居证》

2)自2021年5月1日上溯12个月,请求人在温江区公安部分挂号满1年的《寓居挂号回执》

3)自2021年5月1日上溯12个月,请求人在温江区的运用性质为住所的《不动产权证书》(含《房产证》或房子存案信息挂号表)以及同一房产的水、电、气交纳满1年的证明

4)自2021年5月1日上溯12个月,请求人在温江区房管部分存案满1年的《房子租借挂号存案凭据》

契合上述条件的,其随迁子女在本区承受责任教育,由寓居证(地)地点镇(大街)统筹组织入学。

请求时刻

2021年4月20日至5月20日

请求方法

请求人登陆“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处理渠道”,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按渠道提示上传相关资料,提交入学请求。

(一)

请求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二)

请求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其法定监护联系的相关资料(如《出世医学证明》等)

(三)

未处理积分请求人员需提交与温江区用人单位依法签定的《劳动合同》

审阅处理

(一)网上审阅

5月份的工作日,各镇(大街)经过“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处理渠道”,在网上对请求人上传资料、联网资料进行审阅,包含:

1.请求人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寓居证》及积分信息

2.截止2021年5月1日前,请求人已在温江区接连寓居满一年的相关资料(寓居挂号信息、《房子租借挂号存案凭据》)

3.请求人与温江区用人单位签定的劳动合同或在温江区处理的工商营业执照

4.请求人交纳乡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状况

(二)成果奉告

各镇(大街)审阅后,经过“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处理渠道”发布审阅成果告诉。

1.对未经过审阅的,告诉请求人到现场补足相关资料

2.对经过审阅的,向请求人发放《成都市随迁子女承受责任教育电子告诉书》(二维码);并于2021年7月第三周的工作日内,经过“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处理渠道”,奉告请求人子女就读校园组织状况

(三)签到入学

经过审阅的请求人子女依据校园组织,出具《成都市随迁子女承受责任教育电子告诉书》(二维码)到组织的校园处理签到手续。

(四)学位安顿

契合本方法规则,获得《成都市随迁子女承受责任教育告诉书》(二维码)的温江区区外户籍人员随迁子女,依照“统筹组织”的准则,依据温江区积分中心供给的积分(寓居证积分是统筹组织校园的重要参阅指数,主张能积尽积。)或请求人“寓居年限”、“务工(或经商)年限”、“社保参保年限”、“房产类别”等资料状况,结合我区校园学位空余状况,统筹组织就读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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