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丢身份证后信息疑被冒用成公司董事长,正在申请撤销

2021-03-20 08:45:42 作者: 大学生丢身份

在身份证丢失三年多后,复旦大学的王同学意外发现,他竟成了深圳一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兼董事长。3月15日,王同学的手机收到一条支付宝推送的企业贷款广告,显示他是深圳市格创嘉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深圳格创嘉公司)法定代表人,但他本人并未注册过这一公司。

王同学告诉澎湃新闻,2017年8月大一暑假期间,他的身份证在上海虹桥火车站丢失,“当时只是补办了一张身份证,没报案也没挂失”。工商档案显示,在王同学身份证丢失两个月后,深圳格创嘉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等变更为王同学。

目前,王同学已向深圳警方报案,并将这一情况反映给了深圳市场监管部门。王同学表示,应市场监管部门要求,他准备3月31日携带身份证明材料等前往深圳申请撤销相关注册信息。

大学生身份信息疑被冒用

3月17日,复旦大学的王同学向澎湃新闻反映,3月15日,支付宝给他推送了一条企业贷款广告,信息显示他是深圳一家公司法定代表人,而他本人并未注册过这家公司。

王同学介绍:“点开推送信息后,里面显示我是一家名为‘深圳市格创嘉科技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我以为是有同名的,所以就找同学借来天眼查的账号,搜索自己的名字,查到了几家法定代表人与我同名的企业。我又用支付宝里‘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通过人脸识别,一个一个核对,成功下载了深圳格创嘉公司的营业执照,确认是这家公司冒用了我的信息。”

王同学收到的贷款广告

之后,王同学在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官网以法定代表人身份登陆下载了深圳格创嘉公司的工商档案。王同学告诉澎湃新闻,从工商档案里看,该公司法定代表的姓名、证件号码、住所以及身份证扫描件均是他本人的。

工商档案显示,深圳格创嘉公司于2016年9月14日成立,经营范围包括,电子产品、五金制品、塑料制品等的研发与销售,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等。

该公司成立时,是一家自然人独资公司,注册资本120万元,法定代表人是冉龙见,同时冉龙见兼任董事长、总经理和执行董事。公司成立当日,股东冯冬冬实缴出资120万元。

2017年10月12日,深圳格创嘉公司发生变更,原由冉龙见担任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执行董事均变更为王同学。同时,该公司注册资本由120万元变更为240万元,新增法人股东宜春再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其出资额为120万元,与原自然人股东冯冬冬各持公司50%股份。

工商档案中的变更信息

工商档案显示,上述变更由翁少芹作为经办人申请。3月18日,澎湃新闻根据工商档案留存的联系方式,联系了翁少芹。翁少芹告诉澎湃新闻:“我没有在2017年10月份去帮人办企业法人变更,也不曾出借身份证给其他人,也没有给别人拍、复印、扫描自己的身份证。”

澎湃新闻询问翁少芹2017年10月份在哪工作,知不知道深圳格创嘉公司,去没去过该公司所在地深圳福田星河世纪大厦。翁少芹表示:“2017年过去太久了,我不记得当时我在哪上班,星河世纪大厦听起来有印象,可能在那待过。但是,我真的没有去帮人办过企业法人变更。”

随后,澎湃新闻又拨打了工商档案上留存的冉龙见的手机号,但该号码目前已成空号。此外,澎湃新闻还通过工商档案中留存的电话号码,联系了宜春再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但接听电话的人称记者打错了。因工商档案中未留存股东冯冬冬的电话号码,故无法联系此人。

据王同学介绍,在他“成为”深圳格创嘉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两个月前,即2017年8月,当时还是大一学生的他曾在上海虹桥火车站丢失过身份证,“只是去补办了一张身份证,没有报案,也没有挂失”。

王同学称,目前他已向深圳警方报案,并将身份信息被冒用的情况反映给了深圳市场监管部门。王同学表示,应市场监管部门要求,他准备3月31日携带身份证明材料等前往深圳申请撤销相关注册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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