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龙海两座房建成十年后靠在一起 雨水滴落引发邻里纠纷

2021-03-30 17:16:23 作者: 漳州龙海两座

东南网3月30日讯(本网记者 冯旭)俗话说“肥水不流外人田”,即便雨水并非“肥水”,流到别人家同样会引发矛盾。近日,漳州龙海浮宫镇的张先生在东南网《直通屏山》留言,反映一起因雨水滴落引发的邻里纠纷。记者了解后发现,事件背后大有隐情。【留言详情】

网友房屋(左侧)与隔壁铁棚房靠在了一起(网友供图)

邻居的铁棚伸到别家,雨水滴落引发邻里矛盾

网友张先生在浮宫镇镇区经营一个摩托车行。他告诉记者,多年前,隔壁郭某强的家具店“违章”搭盖了约300平方米的铁棚,铁棚直接伸到自家屋顶上、窗户边。每到下雨,雨水就顺着铁棚流到自己家里。张先生奔走投诉后,今年郭某强同意拆除铁棚,但要自己承担拆除费并赔偿地块损失。张先生质疑:邻居搭盖的地块应属公共地块,不知如何取得使用权,拆除违章搭盖要求自己付费是否合理?

据了解,张先生家的背面与郭某强的铁棚侧面相接。郭家的铁棚为两层高,而张家楼房是三层。由于两家的建筑距离过近,郭家铁棚与张家三层下半段位置靠在了一起,造成雨水滴到张家的门窗。针对各家建房的标准,张先生提供了一份《前仓贰队各养鱼港河分给社员管理合同》,内称:港前村前仓贰队在1993年将原有养鱼港河分给社员个人管理,世代不变,鱼塘转卖基建或被填土围垦自主处理。大路边如有基建手续完整者,按青龙厝身,长13.5米,宽4.0米,填基护坡2米。“意思是说,各家可以按照长13.5米、宽4.0米的标准建房,大家都要留出2米的距离给护坡。”张先生认为,郭家搭盖未留出足够的距离,造成两户在地面的实际距离仅有1.1米,影响了自家的采光和通风,更造成雨水流到自己家里。

两房屋建设距离过近(网友供图)

浮宫镇现场测量 认定投诉人明显违建

记者向当地了解情况时,浮宫镇政府党委王副书记介绍,郭某强的家具店为二层钢结构铁棚房,自2008年建好至今,一直保持原状,并无扩建行为。家具店所用土地是2005年9月经村民转让而来,土地转让前为村民1995年向村组征用以及赔填鱼塘的基建地。郭某强于2007年、2008年先后三次向港前村及浮宫镇村建站缴纳了征用鱼塘管理费2000元、临时搭盖1.8亩占用费7000元、河道土地赔偿款40000元。2008年1月,港前村两委现场确认郭某强用地面积合计1.81亩,郭某强开始建设铁棚房。西侧后墙两米空地原本约定作为公用的通风采光排水通巷,但在郭某强建设时已被张家占用。为减少矛盾,郭某强在其使用范围的西侧边线退后1米进行建设,作为通风采光之用。

十年前并无争端的房子,如今为何靠在了一起?王副书记表示,郭某强家具店的西侧靠着张先生等七户居民的房屋东侧,镇里实地测量发现,张家房屋在地面一层超出审批长度3.6米,且二、三层逐次往外延伸。同侧几家住户也都是如此,十几年来不断加层改扩建,每一层的板面违规延伸,造成房屋基础下沉。张家土地使用证上的用地标准为长13米、宽4米,而其现有第一层长度为16.6米;第二层长16.9米,另外违建防盗网50cm,共17.4米;第三层长17.4米,东侧顶部板面另外出板42cm。目前,张家房屋一楼东侧墙体向后倾斜超10厘米,第三层下半段与郭家铁棚紧靠,每逢下雨,雨水便顺着铁皮屋顶流入张家。

“我们组织了二、三十人的调解队到现场丈量调解,我也亲自爬到楼顶去看了,大家一致认为,现在的状况一方面是历史遗留问题,另一方面是因为张家违建明显。”王副书记表示,镇里商议了一个解决方案,就是郭某强拆除铁棚让出公共通道,郭家与涉及各户共同承担拆除费以及公共通道占地费。对此郭某强已同意,但涉及的七户居民并不接受。

网友房屋(左侧)排水管向铁棚房顶排水(浮宫镇政府供图)

是“违章搭盖”还是“恶人先告状”?可请法院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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