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国家卫健委发布新冠疫苗接种技术指南。
目前,我国已有5个生产企业的新冠病毒疫苗批准附条件上市或紧急使用。
那么,是哪5个企业生产的?适用于哪些人群接种?育龄期和哺乳期女性是否可以接种?既往新冠患者或感染者能否接种?跟着小编一起来看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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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疫苗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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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推荐免疫程序
(一)适用对象
18周岁及以上人群。
(二)接种剂次和间隔
(三)接种途径和接种部位
推荐上臂三角肌肌内注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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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有关事项
(一)迟种补种
对2剂或3剂次程序的疫苗,未按程序完成接种者,建议尽早补种。免疫程序无需重新开始,补种完成相应剂次即可。
对在14天内完成2剂新冠病毒灭活疫苗接种者,在第2剂接种3周后尽早补种1剂灭活疫苗。对在14-21天完成2剂新冠病毒灭活疫苗接种的,无需补种。
(二)加强免疫
现阶段暂不推荐加强免疫。
(三)与其他疫苗同时接种(四)不同疫苗产品替换
(五)新冠病毒感染及抗体筛查
在疫苗接种前无需开展新冠病毒核酸及抗体检测;接种后也不建议常规检测抗体作为免疫成功与否的依据。
(六)接种禁忌
通常的疫苗接种禁忌包括:
(1)对疫苗的活性成分、任何一种非活性成分、生产工艺中使用的物质过敏者,或以前接种同类疫苗时出现过敏者;
(2)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
(3)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症、脱髓鞘疾病等);
(4)正在发热者,或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
(5)妊娠期妇女。
本指南对说明书中所列部分接种禁忌或慎用人群,参照下述特定人群接种建议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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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特定人群接种建议
(一)60岁及以上人群(二)18岁以下人群
(三)慢性病人群
慢性病人群为感染新冠病毒后的重症、死亡高风险人群。健康状况稳定,药物控制良好的慢性病人群不作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人群,建议接种。
(四)育龄期和哺乳期女性
(五)免疫功能受损人群
免疫功能受损人群是感染新冠病毒后的重症、死亡高风险人群。目前尚无新冠病毒疫苗对该人群(例如恶性肿瘤、肾病综合征、艾滋病患者)、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者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数据。该类人群疫苗接种后的免疫反应及保护效果可能会降低。对于灭活疫苗和重组亚单位疫苗,根据既往同类型疫苗的安全性特点,建议接种;对于腺病毒载体疫苗,虽然所用载体病毒为复制缺陷型,但既往无同类型疫苗使用的安全性数据,建议经充分告知,个人权衡获益大于风险后接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