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4月03日12时17分,丁女士向曲靖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报警称,在某小区牌坊下,其手机不慎滑落在地上,刚好被路过的一辆轿车压坏了,但对方已经跑了,请求处理。
接报后,处警民警快速赶到现场,经调取路口监控视频查看,民警帮助丁女士联系到“肇事”车主。车主在看过监控后表示自己并非“逃逸”,而是没有发现压到手机,自己愿意赔偿。
经丁女士检查手机后发现,所幸只是手机膜被压碎,手机的各项功能还能正常使用。于是在民警调解下,车主对丁女士手机膜进行了赔偿。
警方提示,在路上行走、骑车时,应将手机装入包(袋)内收藏,切勿手持或观看,以免造成意外,给自己带来不必要麻烦。(通讯员李晶许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