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惊!10楼扔下一辆自行车,台州一醉酒男子自称心情不好……

2021-04-07 12:03:28 作者: 震惊!10楼

“嘭”的一声巨响

一辆自行车从天而降

砸落在一高层小区底楼过道顶上的玻璃上

附近居民吓了一大跳

4月3日凌晨2时许,在黄岩区西城街道一高层住宅小区,男子郑某将一辆自行车从10楼窗户抛出,落到一楼入户过道顶上的玻璃上,将玻璃砸得粉碎,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目前,郑某已被取保候审。

接到某高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人员的报警后,台州市公安局黄岩分局城西派出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指派骨干民警赶往现场勘查。在现场,发现其中一个单元的一楼入户过道顶上的玻璃上躺着一辆自行车,玻璃已被砸得粉碎。当日下午,正当民警大范围展开调查时,嫌疑人郑某主动来到派出所投案自首。

在派出所,郑某如实交代了自己高空抛物的行为事实。郑某称,4月2日晚,他从外面回到家里,因工作、生活上的琐事心情不好,点了一份外卖,喝了两瓶啤酒后、一瓶红酒,“人有点醉了”。

4月3日凌晨1时许,母亲起床见他半夜还在客厅喝酒,说了他几句。凌晨2时许,郑某心里越来越郁闷,趁着酒劲走到家门口的过道上,将女儿的自行车一把拎起来从过道的窗户扔了出去。

之后,他便去睡觉了。4月3日下午,他一觉醒来,人也已经清醒,发现自己凌晨时候闯下了大祸,立即跑到小区物业那里承认自己高空抛物的行为。物业管理人员告诉他已经报警,于是郑某向警方投案自首。

3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施行,其中,高空抛物罪成为独立罪名,明确“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警方提醒

高空抛物行为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城市高层住宅越来越多,大家要学法懂法守法,养成文明的生活习惯,共同营造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一旦发现有高空抛物行为,一定要及时报警,公安机关将依法调查处理,切实维护群众“头顶上的安全”。

通讯员:蒋忠慧